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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4篇

时间:2022-08-20 19:45:18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4篇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 ICS97 220Y55 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T1218—2019代替DB11 T1218—2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4篇

篇一: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

S 97.220 Y 55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218—2019 代替 DB11/T 1218—2015 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游泳场所 Securi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

 swimming resort

 2019 - 03 - 27 发布 2019 - 07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218—2019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安全运营要求 ....................................................................... 2 6 管理要求 ...........................................................................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游泳场所水平面照度检测方法 ...................................... 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游泳场所地面静摩擦系数检测方法 .................................. 6

 DB11/T 1218—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1/T 1218—2015《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游泳场所》,与DB11/T 1218—2015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删除了与造浪池相关内容(见 2015 版的 3.1,5.3 和 6.2); ——修改了场地、设施设备相关要求,并入安全运营要求(见 5,2015 版的 6);增加了设置泳线的要求(见 5.1.1); ——修改了带出发台的泳池,出发端开始 6 m 的范围内水深度(见 5.1.11,2015 版的 6.1.1); ——修改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要求(见 5.3.8,2015 版的 4.9); ——修改了从业人员相关要求,并入人员要求(见 6.1,2015 版的 5.1,5.2,5.4 和 5.5); ——删除了对戏水设备的要求(见 2015 版的 6.1.2); ——修改了卫生环境相关要求,并入环境要求(见 6.3,2015 版的 7)。

 本标准由北京市体育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国体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黄希发、祝伟民、宋雪阳、洪扬。

 DB11/T 1218—2019 1 体育场所安全运营管理规范 游泳场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游泳场所安全运营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运营要求、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人工游泳场所安全运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19079.1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部分:游泳场所 CJJ 122

 游泳池给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游泳池 swimming pool 人工建造供人们在水中进行各类游泳竞赛、训练、运动健身的不同形状的水池。

 3.2

 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social sports instructors(swimming) 在游泳活动中从事游泳技能传授、科学健身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

 3.3

 游泳救生员 swimming lifeguard 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并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急救的人员。

 3.4

 水质管理员 water quality administrator 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池水质进行监测和处理,并负责游泳池水处理设备使用、维护、管理的专门人员。

 DB11/T 1218—2019 2 4 基本要求 4.1 应在接待处或入口处等醒目位置公示“游泳人员须知”。

 4.2 应设置醒目的“严禁跳水”、“严禁追跑打闹”、“防滑”、“佩戴泳帽”等必要的安全要求及警示。

 4.3 应有广播设备,并覆盖整个游泳场所。

 4.4 应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且完好有效,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4.5 各类公共标识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要求。

 4.6 不应向游泳人员出售含酒精的饮料。

 4.7 消毒剂等危险化学品应储存于专用储存室,保持通风、防潮,严禁与还原剂、酸混存。

 4.8 宜投保公共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鼓励游泳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4.9 宜配备无障碍设施。

 5 安全运营要求 5.1 游泳池及周边 5.1.1 游泳池应无视线盲区。

 5.1.2 游泳池壁及池底应光洁、防滑、不渗水、呈浅色,池角及底角呈圆角。

 5.1.3 游泳池内的给水、排水口应设置安全防吸护罩。

 5.1.4 游泳池浅水区水深应不大于 1.2 m,儿童游泳池的水深应不大于 0.8 m。

 5.1.5 游泳池周围应设有醒目的水深度标识,深水区、浅水区警示标识。

 5.1.6 有深水区和浅水区的游泳池,宜设置深浅水区隔离带。

 5.1.7 儿童池应有醒目标识,并不应配置戏水设备。

 5.1.8 泳道应使用泳线分割。

 5.1.9 带出发台的游泳池,从出发端开始延伸至少 6.0 m 的范围内,水深应不小于 1.5 m。

 5.1.10 水面面积在 500 ㎡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设置 2 个出入水扶梯;水面面积在 500 ㎡及以上的游泳池应至少设置 4 个出入水扶梯。

 5.1.11 扶梯扶手应稳固、表面光滑,扶梯踏板应有防滑措施,不应有锐边、锐角和毛刺。

 5.1.12 游泳区域的水面水平照度应不小于 200 lx。检测方法参见附录 A。

 5.2 救生设备用品 5.2.1 救生用设备用品应符合 GB 19079.1 的规定。

 5.2.2 救生观察台自水面至椅面的高度应不小于 1.5 m。

 5.2.3 应配备专用急救箱,配有急救药品,并于醒目位置设置急救点。

 5.2.4 宜配备 AED 除颤仪。

 5.3 辅助设备设施 5.3.1 应分设与游泳池容量相符的男、女更衣室、淋浴间、卫生间,并配有存放衣物的设施。

 5.3.2 游泳池、卫生间、淋浴间及更衣室等公共区域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或更换。未铺设防滑地垫的按照附录 B 测得地面静摩擦系数应不小于 0.5。

 5.3.3 游泳池、卫生间、淋浴间、更衣室应有通风装置。

 DB11/T 1218—2019 3 5.3.4 应在更衣室与游泳池之间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消毒池长度应不小于 2 m,宽度应与走道相通,有效水深不小于 0.2m。

 5.3.5 室内游泳场所和开放夜场的游泳场所应有应急照明灯。

 5.3.6 应配置池水循环、净化、消毒处理设备,新建游泳池配置的水处理设备应符合 CJJ 122 的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明。

 5.3.7 应配备余氯、PH 值、水温度计、浊度仪等水质检测仪器。

 5.3.8 应在游泳池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且符合以下要求:

 ——公共区域全覆盖、无死角; ——高清摄像头; ——监控记录应至少保存三个月。

 5.3.9 宜在深水区配备水下救生监控系统。

 5.3.10 宜安装防溺水智能报警系统。

 5.3.11 宜配备酒精测试仪。

 6 管理要求 6.1 人员要求 6.1.1 水面面积在 250 ㎡及以下的游泳池,应至少配备游泳救生员 3 人;水面面积在 250 ㎡以上的游泳池,应按面积每增加 250 ㎡及以内增加 1 人的比例,配备游泳救生员。其中流动救生员的数量应不少于 1 人。

 6.1.2 开展游泳培训项目的,每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指导的培训对象应不超过 10 人。

 6.1.3 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应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并佩戴明显标识。

 6.1.4 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的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6.1.5 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不应在同一时间由同一人兼任。

 6.1.6 水质管理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后上岗。

 6.1.7 宜配备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并持执业资格证。

 6.2 制度要求 6.2.1 应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至少包括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水质管理员等关键岗位,并在醒目位置悬挂。

 6.2.2 应建立下列制度,并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a) 人数控制制度,人均游泳面积应不小于 2.5 ㎡。应对进场参加游泳活动的游泳者人数进行统计,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采取限制措施; b) 健康体检制度,对体检要求或需提供医院证明的人群等事项进行规定; c) 深水区游泳管理制度,实施深水合格证验证制度; d) 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对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与维护进行规定; e) 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规定每年应至少进行两次模拟演习及培训目标; f) 溺水抢救操作规程及溺水事故处理制度,规定每年应至少进行四次模拟演习及演练要求; g) 卫生检查制度,对检查区域、频次进行规定; h) 淋浴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注意事项等; i) 意外事故上报制度,明确事故类型、上报程序、各环节责任人等;

 DB11/T 1218—2019 4 j)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

 6.3 环境要求 6.3.1 游泳场所环境管理应符合 GB 19079.1 的规定。

 6.3.2 应公示当日天气、水温、水质情况信息。

 6.3.3 游泳池的水温应不低于 26℃。

 6.3.4 游泳池及周边、更衣室、淋浴间、卫生间、过道等公共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

 DB11/T 1218—2019 5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游泳场所水面水平照度检测方法 A.1 检测点位 A.1.1.1 测定面的高度为水面以上5~20cm。

 A.1.1.2 长方形游泳池按照图A.1所示在各阴影部分随机各取一点;非长方形游泳池沿泳池周边行进布点,一般按照行进距离均匀布置6~10点为宜,沿池壁延伸至泳池1m范围内随机取点。

 A.2 检测设备 采用光照度计进行检测。

 A.3 检测注意事项 A.3.1 测定开始前,白炽灯至少开5min,气体放电灯至少开30min。

 A.3.2 为了使受光器不产生初始效应,在测量前至少曝光5min。

 A.3.3 保持受光器洁净无尘。

 A.3.4 测定时受光器水平置于测定面上。

 A.3.5 测定者的位置和服装不应影响测定结果。

 A.4 结果计算 每个点位至少测量3次并计算其平均值,结果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值。

 DB11/T 1218—2019 6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游泳场所地面静摩擦系数检测方法 B.1 检测点位 监测点位选取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游泳池每个出水扶梯旁地面(半径1.0m区域内)各取一点; ——卫生间、淋浴间、更衣室主要使用区各取一点。

 B.2 检测设备 采用静摩擦系数仪进行检测。

 B.3 检测注意事项 各检测点在检测前应先用清水清洁地面,再取游泳池池水泼撒地面以保持地面为湿滑状态。每个检测点都应在4个90°方向分别取一读数,并计算其平均值。

 B.4 结果计算 测量结果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二: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

进行安全培训制度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工怍。

 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1、公司级负责人的培训

 公司级负责人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都必须轮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安全资格证后上岗。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与行政管理干部 他们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 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 工作中 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化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全面素质和安全素质。

 3、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培训

 1特种作业是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及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非煤矿山包括以下工种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和矿内工程机械司机。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安监部门)对其进行行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 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一定时间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 考试和考核。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

 新进公司的作业职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对新工人要安排老岗位工带领进行现场操作学习3个月后新工人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5、全员安全教育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子20小时。

 6、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 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 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所有新岗位的责任、制度及操作

 规程。

 7、“四新”安全教育

 当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篇三: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

救生员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中有关培训要求的规定, 为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专项理论、 专项技能培训提供科学、 规范的依据, 并结合我国水上游泳场所对游泳救生员的从业要求, 特制定本大纲。

 一、

 职业定义

  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 并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和医务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急救的人员。

 二、 培训目的与任务 通过游泳救生员专业培训, 使申报相应等级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者加深对游泳救生工作的理解, 掌握游泳救生的基本理论知识、 技术和技能,达到《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 中各级游泳救生员在理论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为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做好准备。

 三、 培训对象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 中规定的不同等级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 以及从事或准备从事游泳救生员职业的人员。

 四、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具有 200M 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

 的游泳技能,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

 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

 证书,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

 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

 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

 证书, 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业方向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五、 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

 实用性原则。

 根据各级游泳救生员的实际需要, 解决学员应知应会的问题。

 (二)

 实效性原则。

 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加强能力培养。

 (三)

 灵活性原则。

 形式多样, 方法灵活, 除采用课堂讲授外, 可适当采用参观考察、 研讨等方式, 使学员开阔思路和眼界。

  (四)

 规范性原则。

 认真执行本大纲, 突出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加强教学管理, 严格考核纪律和考勤制度, 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

  六、 培训内容与时数分配 (一)

 培训方式与时数分配 初级不少于 40 标准学时; 中级不少于 36 标准学时; 高级不少于 32 标准学时。

 (二)

 专项培训时数分配 学时 等级 专项理论 专项技术与技能 总学时 学时 百分比 学时 百分比 初

 级 12 30% 28 70% 40 中

 级 14 38. 9% 22 61. 1% 36 高

 级 20 62. 5% 12 37. 5% 32

 七、 工作要求 初级、 中级、 高级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 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一)

 初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一、

  安 全 预 防 (一)

 安全设施检查 1. 能够检查扶梯、 排水口等设施的安全性 2. 能够检查救生圈、 救生杆等救生器材的配备和摆放情况 3. 能够检查急救箱、 氧气袋、 心肺复苏急救盒等急救器材的有效性 4. 能够检查急救箱、 氧气袋等急救器材的摆放情况 5. 能够检查警示牌等安全警示标识的摆放情况 1. 能够选择观察位置 2. 能够观察泳池内游泳者的活动情况, 确定重点观察对象, 对游泳技术不佳、 体弱、 突发疾病等异常情况的游泳者进行判断 4. 能够对泳池内进行不安全活动的游泳者进行提醒和警示

 1. 能够根据溺水者情况, 在岸边选择救生方式 2. 能够选用救生杆、 救生圈等救生器材对溺水者施救 1. 能够根据场地和溺水者情况, 选择入水方法接近溺水者 2. 能够在被抓抱时解脱 3. 能够根据溺水者情况选择水中拖带方法 4. 能够根据泳池设施和溺水者的清醒程度选择上岸方法 5. 能够根据溺水者情况采取肩背方法进行施救 1. 救生器材的性能及放置要求2. 急救器材的性能及放置要求3. 安全警示标识 (二)

 观察 1. 观察方法、 观察要求和注意事项 2. 泳池内游泳者活动常见的安全隐患 3. 溺水事故产生的原因及预防二、

 现 场 赴 救︵ 静 水 ︶

 (一)

 池岸赴救 1. 池岸赴救的救生方式 2. 救生器材的原理及注意事项3. 溺水者的心理特征 4. 池岸赴救的要求和注意事项(二)

 水中赴救 1. 入水方法和注意事项 2. 接近方法和注意事项 3. 解脱方法和注意事项 4. 水下寻找方法和注意事项 5. 拖带方法和注意事项 6. 上岸方法和注意事项 7. 肩背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现 场 急 救 (一)

 溺水急救 1. 能够判断溺水者有无意识 2. 能够根据溺水者情况摆放急救体位 3. 能够畅通无损伤溺水者呼吸道 4. 能够在岸上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 5. 能够在岸上对溺水者进行心肺复苏 1. 溺水事故现场急救步骤 2. 判断意识的注意事项 3. 摆放急救体位的注意事项 4. 人工呼吸原理和注意事项 5. 心肺复苏原理和注意事项 (二)

 运动损伤 急救 1. 能够处理肌肉痉挛、 软组织损伤的运动损伤 2. 能够对游泳者的伤口进行消毒、包扎等处理 1. 游泳运动中肌肉痉挛、 软组织损伤的症状 2. 游泳运动中肌肉痉挛、 软组织损伤的急救要求和注意事项 3. 伤口处理的方法 (二)

 中级(根据所从事工作, “现场赴救(静水)

 ”

 、 “现场赴救(海浪)

 ” 任选其一进行考核)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一、

 现 场 赴 救 ︵ 静 水 ︶ (一)

 水中 赴救 1. 能够寻找水下溺水者 2. 能够使用急救板水中运送溺水者3. 能够使用护颈套对颈椎损伤的溺水者进行固定 4. 能够运送脊椎损伤的溺水者上岸1. 水下寻找方法和注意事项 2. 急救板使用注意事项 3. 颈椎损伤者颈部固定的注意事项 4. 脊椎损伤水中处理一般方法 (二)

 着装 赴救 1. 能够穿着普通服装进行着装游泳2. 能够采用单手托枕单手做小划臂反蛙泳的拖带方法, 在水中运送溺水者 3. 能够水中脱衣 1. 泳装与着装游泳时人体负荷及游泳能力的差异 2. 着装赴救游泳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 3. 水中脱衣的方法

  二、

 现 场 赴 救 (一)

 识别、联络 1. 能够识别通用水域安全标志 2. 能够识别、 使用旗语、 手语、 声号和无线电通讯器材与岸上救生人员联系 3. 能够运用观察扫视技巧(看水)识别潜在危险情况 1. 海水的比重与压力 2. 波浪的要素 3. 潮汐的影响 4. 水域活动警示旗帜和通用水域安全标志 5. 有害海洋生物的种类、 伤害症状及急救方法

 ︵ 海 浪 ︶ (二)

 水中 赴救 1. 能够根据溺水事故现场情况和溺水者的清醒程度选择救生器材和救生方式 2. 能够根据溺水者的情况采用沙滩跑步入水、 人体冲浪、 滑浪技术到达溺水事故现场 3. 能够根据溺水者的情况连续采用跑、 游、 跑的方式到达溺水事故现场4. 能够对意识清醒的溺水者采用抛物拯救方法进行施救 5. 能够使用绳结、 脚蹼、 救生浮标及救生板等海浪救生器材对溺水者进行水上赴救及运送回岸 6. 能够驾驶摩托艇、 水上电单车、充气式救援艇等海浪救生设备对溺水者进行水中赴救及运送回岸 1. 海浪游泳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 2. 绳结、 脚蹼等海浪救生器材和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3. 摩托艇、 水上电单车、 充气式救援艇等海浪救生设备的驾驶操作规程 三、

 现 场 急 救 (一)

 脊椎 损伤 救护 1. 能够使用急救板对脊椎损伤的溺水者进行上板、 固定 2. 能够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对脊椎损伤的溺水者进行畅通呼吸道和处理呕吐物等陆上急救 1. 脊椎损伤的原因及症状 2. 氧气面罩等急救器材使用注意事项 (二)

 运动 损伤 急救 1. 能够处理运动性腹痛、 急性胸肋痛、 运动性休克等运动损伤 2. 能够对骨折和脱臼等运动损伤进行固定处理 1. 游泳运动中常见运动损伤的症状 2. 游泳运动中常见运动损伤的急救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培 训 与 管 理 (一)

 培训 与指 导 1. 能够对初级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 能够讲解、 示范技术动作 初级人员业务指导要点、 方法及注意事项 (二)

 管理 1. 能够划分观察区域, 设置观察岗位 2. 能够对游泳场所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1. 观察区域划分的原则与方法2. 游泳救生员岗位设置与分工要求 (三)

 高级(根据所从事工作, “现场急救(静水)

 ”

 、 “现场急救(海浪)

 ” 任选其一进行考核)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 一、

 现 场 (一)

 溺水急救 1. 能够进行人工除颤 2. 能够进行人工控水 1. 除颤的原理和注意事项 2. 人工控水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急 救 ︵ 静 水 ︶ (二)

 现场指挥 能够根据溺水事故现场情况组织施救 1. 各类溺水事故的判断和处理方法 2. 人体生理、 解剖基本原理 3. 溺水后人体病理生理变化特征 二、

 现 场 急 救 ︵ 海 浪 ︶ (一)

 溺水急救 1. 能够进行人工除颤 2. 能够进行人工控水 3. 能够在运送途中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 4. 能够在运送途中对溺水者进行心肺复苏 1. 除颤的原理和注意事项 2. 人工控水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3. 途中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的注意事项 (二)

 现场指挥 1. 能够根据气候、 海浪、 潮汐等变化, 编制天然游泳场所现场布岗方案2. 能够根据溺水事故现场情况组织施救 1. 海流的类型 2. 海洋气象 3. 天然游泳场所现场布岗方案的编制要求 4. 溺水事故产生的原因 5. 各类溺水事故的判断和处理方法 6. 人体生理、 解剖基本原理 7. 溺水后人体病理生理变化特征 三、

 设 备、

 器 材 管 理 (一)

 设备、器材配备 1. 能够根据游泳场所实际情况制订设备、 器材布置方案 2. 能够制订设备、 器材操作流程 1. 游泳场所设备、器材布置方案的制订方法 2. 设备、器材安全操作流程的制订方法 (二)

 设备、器材维护 1. 能够评估设备、 器材的功能性和安全性 2. 能够对设备、 器材进行保养、 调试 1. 设备、 器材鉴定的方法 2. 设备、 器材调试要求 四、

 培 训 与 管 理 (一)

 培训与指导 1. 能够对中级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 能够编写培训计划与教案 3. 能够讲授游泳救生专业知识 1. 中级人员业务指导要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2. 培训计划与教案的编写方法 3. 教学基本原则与方法 (二)

 管理 1. 能够制订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2. 能够撰写安全总结 3. 能够编制急救预案 4. 能够编制游泳场所现场安全施救方案 1. 安全事故处理预案的编写原则 2. 安全总结的编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3. 急救预案的编制要求 4. 现场安全施救方案的编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八、 专项培训内容与时数分配

  内容 级别 专项理论培训 专项技术培训 总计内

 容 时数 内

 容 时数 初

 级 1 游泳救生概述 2 救生员的基本素质 3 救生员的工作守则和职责4 溺水事故的原因及预防 5 观察技术 6 赴救技术 7 急救技术(现场急救)

  1 1 2 2 2 2 2

 121 各种救生专门游泳技术(踩水、 潜泳、 侧泳、反蛙泳、 爬泳、 蛙泳等)

 2 赴救技术 3 解脱技术 4 拖带技术 5 上岸技术 6 肩背运送技术 7 现场急救训练(心肺复苏、 常见溺水事故的处理)

 8 游泳能力训练 4

  4 4 4 2 2 4

  4 28 40中

 级 1 复习初级救生员的理论知识, 区域划分 2 救生员专门游泳技术 3 赴救技术 (着装赴救技术、冰上赴救技术)

 4 急救技术(脊柱受伤的急救)

 5 游泳池的安全制度的制定及管理 4

 2 2

 4

 2 141 各种救生专门游泳技术(踩水、 潜泳、 侧泳、反蛙泳、 爬泳、 蛙泳等)

 2 赴救技术 3 解脱技术 4 拖带技术 5 上岸技术 6 肩背运送技术 7 现场急救训练 8 脊柱受伤的急救(急救板的使用)

 2

  4 2 2 2 2 4 4 22 36高

 级 1 复习初、 中级的理论内容2 救生员培训的组织、 计划和教法 3 急救技术(溺水后的生理变化)

 4 海浪救生的基本方法

 6 6

 4

 4 201 教学、 讲解、 示范的综合能力训练 2 各类溺水事故的判断和处理能力训练 6

 6 12 32

 九、 培训教师要求 培训初级救生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中、 高级救生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十、 考核方案 (一)

 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进行。

 (二)

 考核标准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均采用百分制, 两项(考试)

 皆达到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三)

 考核办法 (1)

 理论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考试时间为 60min,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 20, 每个标准教室安排 30 名考生, 考评人员不少于 2 名。

 (2)

 技能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有心肺复苏模拟人、 救生假人、 急救板、 颈托、 单向呼吸器、 秒表等器材的标准游泳场所中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 20min。

 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 1: 10, 且不少于 3 名考评员。

 (1)

 基本技术  根据人数和场地情况 1-5 人一组进行, 被考核者必须站在同一横排面上。

  由 3 人组成的考评小组现场评定, 考评员的平均分即为最后成绩。

 (2)

 综合能力  示范、 讲解等教学能力。

  根据人数和场地情况 5-10 人一组进行, 每人轮流教学。

  由 3 人的考评小组现场评定, 考评员的平均分即为最后成绩。

 (3)

 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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