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办法,供大家参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物理学院 “天诺基业大学生科创基金”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支持我国气象探测事业发展, 加强校企合作, 培养学生献身气象探测工作热情, 北京天诺基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大气物理学院设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物理学院‘天诺基业大学生科创基金’”(以下简称“天诺基业科创基金”), 以资助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的方式实施, 支持我国气象探测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 促进大学生开展科研训练和创新活动, 加强优秀探测人才培养。
为切实加强对“天诺基业科创基金” 的管理,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 经北京天诺基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物理学院友好协商,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资金来源 “天诺基业科创基金” 由北京天诺基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万元/ 年。
每年十一月 一日前, 北京天诺基业科技有限公司将当年的基金总额移交给“天诺基业科创基金” 管理委员会。
基金经费主要用于当年项目资助和专家评审劳务。
其中, 项目资助不低于可用经费的 80% (但实际资助数额由评审情况决定), 专家评审劳务费不高于 20% 。
当年未使用完的经费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 开放对象 依托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培训实习基地(南京)
对大气科学类相关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开放。
三、 资助标准及研究周期 “天诺基业科创基金” 资助标准:
一般项目, ¥1000元/ 项目/年; 重点项目, ¥2000元/ 项目/ 年。
周期为一年。
四、 申请、 审批程序 1. 申请科创项目应与气象探测相关, 涉及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培训实习基地(南京)
的相关仪器或数据的科创项目优先资助。
2. 申请 “天诺基业科创基金” 资助项目的程序参照《大气物理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 R T P )
实施办法(试行)》。
3. “天诺基业科创基金” 资助项目批准后, 报北京天诺基业科技有限公司备案。
五、 组织机构 1. 成立“天诺基业科创基金” 管理委员会。
由北京天诺基业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领导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物理学院有关领导组成, 负责“天诺基业科创基金” 管理、 审议等工作。
2. “天诺基业科创基金” 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物理学院 S R T P工作小组承担。
六、 其它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工处、 监审处备案并接受监督。
3. 本办法由大气物理学院“天诺基业大学生科创基金” 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物理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