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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20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8-10 16:35:06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第1篇往事如烟,对于像我这种记性不好的人。往事并不如烟,对于这样刻骨铭心的过往,即使是记性再差的人,都不会轻易从脑海抹去。从懂事以来,读书,我最纠结的一门课就是中国近现代史,最揪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第1篇往事如烟,对于像我这种记性不好的人。往事并不如烟,对于这样刻骨铭心的过往,即使是记性再差的人,都不会轻易从脑海抹去。从懂事以来,读书,我最纠结的一门课就是中国近现代史,最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20篇,供大家参考。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20篇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1篇

往事如烟,对于像我这种记性不好的人。往事并不如烟,对于这样刻骨铭心的过往,即使是记性再差的人,都不会轻易从脑海抹去。

从懂事以来,读书,我最纠结的一门课就是中国近现代史,最揪心也最想多点了解,毕竟是离我们最近的历史。近代史,是中华的屈辱史,国家被无情践踏,中国人的尊严被列强肆意蹂躏,那战火纷飞的年代,读到那些史实的时候,总是觉得好无力,好难受。而现代史,又是让我觉得很可笑的一段,特别是那十年。

《往事并不如烟》这本书是作者章伯钧次女章诒和对往事的片断回忆,但它不是完整的回忆录。往事如烟,往事又并不如烟。作者把看到的、记得的和想到的记录下来而已,一共写了六篇,涉及八个人。“中国头号大右派”章伯钧次女章诒和回首往事,并以此书献给已在天国的父母。书中描述史良、储安平、张伯驹、聂绀弩、康同璧、罗隆基等的起落沉浮,由诸多片断入手,组成一个个悲壮的场景,仿佛是一幅壁画,浓彩重墨间呈现出历史的真、人生的幻梦??

这本书,让我从另一个角度去了解这段历史,了解那个癫狂的年代。

“它不是旁观,甚至也不是见证,它只是亲历,是曾经撕心裂肺的亲历,而今必须要用平静的笔写出来,所以更加耗费心神。章诒和在自序中说,“我这辈子,经历了天堂、地狱、人间三部曲,充其量不过是一场孤单的人生,没有什么意义和价值。我拿起笔,也是在为自己寻找继续生存的理由和力量,拯救我即将枯萎的心”,“寂静的我独坐在寂静的夜,那些生活的影子便不期而至,眼窝就会流出泪水,提笔则更是泪流不止,毫无办法,已成疾。因为,一个平淡的词语,常包藏着无数寒夜里的心悸。我想,往事如烟,往事又并不如烟”。

读完这本书,觉得以前从历史书上,从老师嘴里听来的、记住的,仿佛都不再那么真实了。那段遥远的历史,到底是怎么样的,没人告诉我。我听到的,永远只是一面之词。其实,关键不在于,到底是什么。现在真正困惑我的是,我没有办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解释。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世界里,我发现,我们普通民众能触及到的真实,其实少得可怜。无论是关于越来越多的暴力拆迁,或是关乎民生的种.种,抑或是国际政治上的观点看法,我们都只是接受着单方面的引导,都是政府的官方式的回答。就连媒体,也在牵引着我们的思想。近期,大部分中国媒体集中报道冲突和西方是如何攻击利比亚,对卡扎菲政权是如何,的,利比亚长期以来的政治现状,以及为什么如此多的民众对统治者不满等,这些利比亚的切实问题却少有分析。

确实,对思想的禁锢是一种的统治方法,但也是最危险的一种。如果有一天,被禁锢的人如梦清醒,发现自己原来连思想都只是被C纵着的,那是何等的悲哀,那时那景,无法想象??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希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洞察力,去正视我们的历史,以史为鉴,去开创一个大同的未来。岁月飞逝,留给我们的只有记忆,好在我们还有记忆。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2篇

唐诗,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思念,是“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的无奈,是“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喜悦——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遗留下来的臻宝。唐诗素描是作者曾冬对唐诗的另一描绘。他将唐诗中的朦胧美勾勒地淋漓尽致,阅读时,读者身临其境,仿佛与诗者一同感受四方的景,感受内心的喜悦或悲凉。

就拿曾冬对《竹馆里》(附注《竹馆里》作者王维: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描写来说。

“风安静地栖落在叶片上,黑夜张开了眼睛。”此处是对周围环境的描写,用“栖落”一词,好似风同小鸟般栖息在树枝上,将风安静的形象变得更加乖巧可爱。而“张开”一词用作“黑夜”的谓语,又把“黑夜”比作了人,黑夜的张开,吞噬了白昼的光明,散落出黑夜的孤寂。

而后便描写王维弹琴的场景——“弹琴的人,十指轻飞,滑过每一根琴弦的声带。天空的雨点,如一些高高低低的语言,跌进了记忆的河流。一只被音乐叫醒的小鸟,飞出窝,捡拾起一句一句的诗行。”句子如痴如醉,读者耳边仿佛穿过无数美妙动听的乐符,激醒心中沉睡已久的山泉。当时的王维是超凡脱俗,独自一人弹琴作诗,而读诗的我们,亦是内心的熏陶,思想的陶冶。曾冬的描绘,把音乐写活了,让它律动起来。

“密林深处,尘世的喧哗已然遥远。没有人知道,有一方静土,可以收留起岁月的浮华。今夜,手握琴盘的人,目睹了太阳的陨落。”王维孤身一人,摆脱尘世的束缚,悠然雅致。他目睹太阳的陨落,他感受了万物的轮回,独站高峰,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风范。

最后,有那么一句话“一个人,独坐在自己的影子里,怡然自乐。任千年的月光,照亮了一生的道路。”这是曾冬对这首诗最后的描绘,也是对王维的描绘。虽独自一人,王维却不感孤独,明月是他心心相印的知己,他的一生,有它就够了。

读完曾冬对《竹馆里》的描绘,我回味无穷。回味这山间乐符的动听,回味山间生活的幽静,回味这笔尖游走的细腻,回味身临其境的美妙。

耳听流水,眼观美景,挥手提笔,千古佳文在下。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3篇

《红楼梦》书最少买过十本,很多次翻看,不过没有一次真正完整看完过,要么看过前面三四十回或者抽着看过常被提及的回目。去年看过《白先勇细说红楼梦》,最近抽着看欧丽娟老师的《红楼梦》课程视频,蒋勋的《细说红楼梦》也曾经尝试听过一部分,周汝昌先生的红学著作大学也看过几本,却没完整通读过《红楼梦》很奇怪。欧丽娟老师的课程视频应该可以算今天最棒的偶遇了,文学研究真正扎扎实实下过功夫可以做到怎样,有扎实的文论功底做文学研究可以做到怎样,对前人各种流派、各种成果进行深入辨析可以做到怎样,对《红楼梦》文本烂熟于心可以做到怎样。业余兴趣来说,其他方面很难做到,但是通读下文本,对文本慢慢做到熟悉还是可以做到的,也是应该做到的。

还是缺耐心,多次看得想把书丢开。对论述型书大多可以做到一口气读完,小说缺耐心,或者说是缺训练吧,仅止于中篇,看过的长篇也就一两部。

看下来更加对看过的欧丽娟老师的视频认同。《红楼梦》对《西厢记》《牡丹亭》等的继承仅止于文词、情绪等,更多的是批判,甚至很不屑,因为那些作者对贵族生活大多只是猜想、臆测而已,并没有真正的贵族生活体验,对贵族生活也缺乏真正的了解,显示出真空状态;而《红楼梦》则不同,展现的是真正的贵族生活,真正的贵族爱情,扎实。作者也是反对自由恋爱的,因为几个自由恋爱的结果都不好:贾宝玉和林黛玉,柳湘莲和尤三姐……都没有好下场,倒是上承天命,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加以落实的,反而大多有较好的结局。

抽空耐着性子把余下的回目看完,把欧丽娟老师的视频也追完。

《红楼梦》大量的谶语式表达是曹雪芹追求艺术形式结构的美感精心设计,还是他确实具有强烈的天命神道观的体现?从梦游太虚幻境里的判词到抽中的签里的命运暗示的诗谶,大观园里一幕幕戏剧上演时参透命运或泄露天机的戏谶,指引或预示人物婚恋关系走向的物谶……带来强烈的命中注定的感觉。孔子有五十知天命的说法,其实,回顾来时路,曾经经历时的看似偶然在放__的时间维度里都展现了无法抗拒的必然趋向,这应该是精心设计和一定的天命神道观的体现之外更重要的原因,正因为如此更加体现出《红楼梦》具有一定的自传性质!

整本书从头到尾都笼罩在一道一僧的的带有警醒性的对话和解救世人的企图中。就和唐僧师徒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参悟人情天机、终到西天取经成功、修成正果一样,《红楼梦》则可以算是以贾宝玉为代表的红尘众人历尽情劫、看破红尘、脱离苦海、度脱得道的人生记录;贾宝玉则和孙悟空一样由灵石幻化而成……《红楼梦》确实有些像《西游记》的现实生活修炼得道的重构。

看过一本本红学著作后,终于真的完整读过了《红楼梦》,有点像残留脑海中的红学观点的一次求证之旅。是幸?还是不幸?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4篇

吕布辕门射戟的故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吧,三国演义不仅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又拍摄出了各种各样的影视作品,诸如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等等,题材众多,因此吕布这个人一定是被大家熟知的,今天我想讲述的就是关于吕布辕门射戟的故事。

吕布辕门射戟故事起因:袁术想灭了刘备这股势力,然后再趁机攻打徐州,但是又害怕吕布加以阻扰,为了达成目的,袁术让手下的将军纪灵带上粮草二十万斛大米向吕布示好,希望攻打刘备的时候,吕布作壁上观。但是吕布也看出来了,袁术没有安好心,因此决定像个两全之策,最好是得了好处,又能保住刘备,同时也能让纪灵无话可说乖乖的退兵,于是就有了辕门射戟的典故发生了!

辕门射戟的过程:吕布把刘备和纪灵叫到一起,说“这事儿很为难,为了公正起见,我在营门中竖起自己的方天画戟,距离百步开外,如果我能一箭射中戟上的小枝则双方各自罢兵休战,如果射不中,那么你们打仗我不管。”实际上吕布是胸有成竹,以他自己的武艺是一定能射中的,结果也是这样。由于这个仲裁方式是刘备和纪灵都同意的,大家都无话可说,纪灵只得退兵回去见袁术。

辕门射戟的典故引发的思考:其实在这之前,吕布因为发动兵变占领了本来属于刘备的徐州,已经和刘备结下了梁子,刘备因为没有地方容身,因此才暂居下邳,因此不论辕门射戟的结果如何,吕布和刘备已经是毛核心不合了。另一方面呢,吕布得到了粮草又用计谋逼得袁术方面退兵,读后感.虽然暂时解除了自身危机,但也埋下了隐患,因为这样一来连袁术也一并得罪了,以后要是有什么事情需要人家帮忙,也是不可能了。结果不出意料,后来吕布和刘备刀兵相见,而曹操围困吕布时,袁术也没有来帮忙,因为袁术已经被吕布得罪了。

辕门射戟的故事读后感:吕布看似大智大勇轻松化解了难题,但实际上为自己的将来埋下了隐患,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抢夺刘备的徐州地盘,而且之后又不能与刘备结成真正的同盟,最终势单力孤,遭遇了灭顶之灾,这需要我们读者用心体会了,也是要谨记的!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5篇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每当我唱起这首歌的时候,我便会想起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城南旧事》,想起学骆驼吃草的小英子、想起疯疯癫癫的秀珍,想起身世可怜的妞儿……

一本好书如同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可以净化人们的心灵。《城南旧事》就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城南旧事》的作者是林海音,书中讲述了小女孩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一起从台湾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走进了英子的童年生活:会馆前的疯女人秀贞,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和蔼可亲的兰姨娘,这些人物让我感受到了英子的善良和纯真。

英子无忧无虑。虽然英子的生活条件不是很好,但她在亲情和友情中生活得无忧无虑、有滋有味。和妞儿一起玩耍;在西厢房里养小鸡;小树上捉吊死鬼;看蝉吐丝……最有趣的是看骆驼吃东西。骆驼吃东西时嘴巴嚼着,鼻子动着,还冒着气,胡须上沾着白沫。英子看呆了,竟然也和骆驼一起咀嚼。而现在的我们呢?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我们有着各式各样的玩具,我们可以去大型的游乐场,可是我们没有英子的无拘无束和自由自在,我还是很羡慕英子!

英子与人为善。一个人见人躲的疯女子秀贞,英子却和她朝夕相处。她每天上午去和秀贞玩耍,还帮她找她的小桂子,把自己的怀表送给秀贞当盘缠。英子还能和一个为了自己弟弟上学而偷东西的“小偷”交流,和这个“小偷”定下了约定——我们看海去,善良的英子还把他当作了一位无话不说的朋友。在当时那种环境下,英子仍是那么的善良,而现在的我们呢?他推了我一下,他踩了我一脚,他太小气了,我们不和他玩——身边这样不和谐的声音总是会出现。我们要像英子那样,与人为善,多一份关爱,少一些争执,多一份真情,少一些矛盾,让生活中不和谐的音符通通消失,让我们用团结互助奏出美妙的交响乐!让我们的校园充满和谐,让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能在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英子坚强独立。十三岁时,英子就失去了自己的父亲,但她坚强地负担起了家里的重担,带起了家里的弟弟妹妹。这些都是我们现在所不及的。读后感现实生活中,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还觉得这样不顺心,那样不幸福,从来没有为家里分担忧愁,只知道索取,我们真是不应该啊。如今,我也快要十二岁了,我也长大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还可以为爸爸妈妈准备简单的早饭,还可以给爷爷奶奶端水洗脚——我也要像英子那样做一个勇敢、坚强、独立的好孩子!

《城南旧事》像一股温暖的春风,感动着我,融化着我,改变着我。它教给我面对弱者时要有同情心,面对困难时要有责任心,面对挫折时要坚强勇敢,面对亲情友情时要懂得感恩回报,《城南旧事》使我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这本书一定会成为我人生永久的回忆。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6篇

文:周详;夫人出差一周,交代一个任务:与女儿共读《三国演义》原著。今日读第四回《废汉帝陈留践位謀董贼孟德献刀》。

多数不识古文,连蒙带猜的读过,估摸着错不到十万八千里去。但其中有几句真把我读懵了,不明觉厉

第一句:“袁绍忿忿而去,若购之急,势必为变”,“购”字啥意思,没猜出来。

第二句:“董卓为相国,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威福无比”。连着三词不懂。

第三句:“满朝臣宰皆囊括,惟有丁公是丈夫”,“囊括”一词不解。

第四句,允曰:“今日老夫贱降,晚间敢屈众位到舍小酌”,“贱降”一词何意?

第五句,是唐妃临死时前作的一首分手情歌:

皇天将崩兮后土颓,身为帝姬兮恨不随。生死异路兮从此别,奈何茕速兮心中悲!”其中“茕“(qiong)字何解,也难住了我。

唐妃写下的“恨不随“一词,顿时在我头脑中冒出一副最有文化内涵的“首长随行”头衔的图画,是不是就出自这首古代情诗的“少帝随行”呢?也难怪大国最近一直在提倡砍掉英语增加国学,推行国学入小学,中学,大学。不学古文,真就没文化,很多事情,看不懂的。

至于本回中还有一句,也就是前些日子,名人念错最出名的那一句:“燕雀安知鸿鹄志哉”之“鸿鹄”,我吸取教训,这次没念错,也没解错。这要感谢北大林校长,为我们普及了古汉语知识。

反正我遇到不认识的怪癖生字,感觉文意也不是特别重要时,比如不重要的古代地名人名,我就“那啥”代替而过。女儿就发笑,爸爸你老“那啥”“那啥”的,有意思吗?读书过程中,女儿还经常帮我纠正常用字的读音。谁叫我操一口川普。

有时候小孩子的问题,总是让我有点猝不及防。比如女儿问:“唐妃”是谁?我答:“少帝的夫人”。女儿接着问:“少帝多大了,就有夫人?”我真不知道,那就百度百度查吧。一查少帝13岁登基,我怎么解释这个问题呢,只能说:“也许是古代法律对结婚年龄没有限制规定。也许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因他是皇帝,法律怎么改都行,想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皇帝嘛,年幼也可有妻,年老也可无期”。

第四回提到了两位大丈夫,一个是丁公,一个是伍孚,死得很惨。女儿不明白:这两人为啥就说一句不中董卓心的话,却被牵出去砍头或挨千刀刮。我想想,犹豫片刻说:“是的,这个世界,坚持一个真理,或仅仅说一句实话,有时候也会冒很大危险——从丢工作到坐牢到杀头”。所以很多人选择“囊括”一生,此处囊括不是“包括”的意思,而是全部被肃清,惶惶然而“不说话”或者“说假话”的意思。不过奇怪的是,自古就有有极少数人宁可惨死,无葬身地,也不想被囊括。借用刺杀董卓未遂的曹操,对陈宫充满正能量的一席冲天豪气话语说:“世食汉禄,若不思报国,与禽兽何异?”

还是感慨一下:古文太难,不好学,学不好,好不学。不过还是享受与女儿一起读书,共同起步的过程。

最后用新学的本回古词,胡乱造个句。固然文理不通,但重点是新词试着要去多用,用多了,用熟了,也许慢慢就用懂了,用对了,用顺了,用雅了:

今为威福莫比的鸿鹄大志党的贵诞之日,皇帝承嗣,海内仰望,天下所闻,为万世统。满朝臣宰皆囊括,贱降之燕雀,趋之若鹜,赞拜有名,入朝小趋,赤冼上殿。若有人高唱“世并举而好朋兮,夫何茕独而不予听”之《离骚》,轻则视之轻佻否德,重则定为反教逆国,罪恶盈天,恐人人急购之,愿得而诛之,牵出刨剐之。

想起耶稣对犹太人说的一句话:“你们是杀害先知的子孙。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到你们这里来,有的你们要杀害,要钉十字架;有的你们要在会堂里鞭打,从这城追逼到那城,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都归到你们身上,从义人亚伯的血起,直到你们在殿和坛中所杀的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的血为止”。看到这里,也许我们会说:“犹太人真坏”。其实,比较比较历史,在逼迫杀害说真话的先知或义人这个方面,犹太人也许算是世界上相对而言,不那么惨烈的民族了。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7篇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艺术手法精湛绝伦,是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是千古不朽的名着。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8篇

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一位广博的学者,一个平实的凡人,一位真切的彻悟者,丰子恺,不仅能以其简洁白描般的漫画引人深思,一本薄薄的《缘缘堂随笔》也让人掩卷漫思、受益良多。

人生是一张罗织的网,丰子恺认为“大大小小的一切事物都被牢结在这网中,所以我想把握某一种事物的时候,总要牵动无数的线,带出无数的别的事物来,使得本物不能孤独的明晰的显现在我的眼前,因之永远不能看见世界的,??所以我想找一把快剪刀,把这个网尽行剪破,然后来认识这世界的,。”许地山缀网是为了生存,非子恺要剪破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无论是补网也好,是剪网也罢,他们都是热爱人生又想看清人生的本质。

书中印象较为深刻的一篇文章是《吃瓜子》,本文就是谈论了人们“吃瓜子”这一话题,读来颇有一番讽刺味道。生活中可见许多有闲阶级的人们以吃瓜子来消磨时光,作者便抓住这一点,以他们娴熟、灵巧的动作来写,将其刻画得淋漓尽致,使读者不禁会心一笑,来细细品味这其中所反映出的现象。文中最后一句话:“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实在值得琢磨一番。那时许多中国人都整日里无所事事,常以吃瓜子来消磨着宝贵的时间,他们的技艺几乎到了精湛,表面上看起来很有趣,似乎很值得中国人来炫耀,其实不然,这其实大大说明了当时中国人们的“闲”,对什么事都不去关心,只是每日消磨、虚度时光,国家的形势实在值得担忧。

丰子恺是一个佛教徒,所以他的文章散漫中见出空灵之性,平淡中见出不凡的彻悟。“一粒沙中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正是那些些微的小事出动了他敏感的心弦。他赞美着儿

童的纯真,赞美着万物的神奇。“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自然中包含着多少人类不能企及的智慧。罗丹说:“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或者,人世并不缺少深刻,而是缺少丰子恺这样的思考吧。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9篇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着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文章讲了19实际巴黎的沃盖公寓中住了一些来历不明的房客,有狠毒的阴谋家,年轻的大学生拉斯蒂涅可最受人注目的房客数高老头莫属,这个行为怪异的老头在大家眼里始终是个谜。生活俭朴,衣着寒碜的他却经常有两位年轻漂亮,衣着华丽的太太去探望。这两个女人一进门就把门关住,很小声的说话,这引起了房客们的注意。后来经过一些列事情的发生,才使房客们知道,高老头卖掉自己的宝贝是为了替已经做了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夫人的女儿们还债。可是她的女儿们呢?在这个可怜的老头临死前都没能来看他一眼,而那个可怜的老头在死时还想着自己的女儿穿着美丽的晚礼服去参加晚宴。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的陪嫁。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以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

读到这儿,我曾落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好的家庭教师,为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但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女儿不父亲扫地出门,我茫然了:难道为了幸福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了俄父母就一定会幸福了吗?我曾读过一篇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10篇

二十世纪初,西方的先进文化与古老的中国发生着剧烈的碰撞,民国的建立并没有真正改变笼罩于社会之上的阴霾。此时,有个渴望革命的声音,发出了坚定的呐喊。鲁迅先生用一枝笔杆,抨击着旧社会,为彷徨的人们指出了中国复兴的希望,是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而他,就在杂乱的枯草地中,为我们开辟了一条,中国人的道路。

然而这条路上布满荆棘和石头。封建社会的旧思想使人们困惑不已,故言每搬走一块阻碍前进的石头,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有汗水、鲜血甚至是革命者的生命。鲁迅笔下的阿Q,给我留下的印象颇深。他的自私自利、旧思想、愚昧和麻木不仁,使我想到生物学上的一个名词:标本。他的病态心理,普遍地存在于刚刚复苏的中国社会中。鲁迅先生出生在一个麻木的社会,而独出淤泥而不染,主要是因为他于儿童、青年时期所受的教育。他的祖父教导他广泛涉猎,不拘泥于古文,使他有一个初步的世界观,为之后的思想的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里足可见阅读对人的改变。阿Q游手好闲,四处挑事,唯利是图。他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如行尸走肉般游走在街道上。由于是个“闲人”,他看人不顺便打,结果常是挨揍求饶,自己心里却感到满意。可见没有理想的人是多么可怕------没有上进的内心,一切都只是虚度时光罢了。阿Q内心里常有个隐秘又有效的平衡点,他认为:挨打后,自己倒是君子;也许人一生中总要被毙一次罢。他这自以为是心胸宽大的安慰,其实是纵容自己堕落的借口。而这,也是作者鲁迅在社会上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的。

有一种沉重的石头,叫做不思进取。历史学家把维新变法中地主阶级势力称为“顽固派”,他们指的应该是一类人吧。《风波》中有个老祖母,看到社会中各种新事物不符合自己的世界观中的尺度,便颇有感情的叹息道:“一代不如一代了!我也是活够了,我活了七十九岁了。”确实,有不少人们企求安定,故不思进取。诚然,不愿改变现有的生活天地,是人们的本性。但时间还在继续,发展的潮流是不会停止的,也只有使中国不断发展壮大,在世界上拥有话语权,才能保持国家的安定,千家万户才会有幸福的生活。鲁迅告诫我们:应做个革命的青年,为社会的光明而奋斗。这正如他抨击阻滞白话推广者:凡阻碍白话者,都应该灭亡!

鲁迅在心中观察着中国的社会,叹息着它的不公,并尝试着去改变他。从文之前,他先学习的医学,也曾在日本留学,遇到了善良的教师藤野先生。然而在他的求学途中,看到了扎长辫的清朝留学生,在观日本电影时深切地感到耻辱,又因本国同学的麻木与无知而倍感愤怒。他无法再待下去了,因为有种东西在他心中膨湃。那是激昂的鲜血,是高尚的民族气节。于是他回国,企图用笔墨唤醒迷惘的青年,彷徨的人们,唤醒中国这头沉睡的雄狮。他弃医从文,在他看来, 中国人民精神上的病痛与身体上的相比,要严重得多。他创作了诸多精彩的形象,孔乙己是一个使我经久难忘的;他在科举考试中屡次失利,最终对世界失去希望,借酒浇愁混生活,又好吃懒做;他没有真才实学,却又穿长衫,装出一副学者的样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他的形象是继范进之后的对清朝科举八股取仕的极大不满。一个真正有作为的官吏,绝不应该是因考试面疯疯颠颠,没有真才而自恃清高,对皇帝服服帖帖的奴才。而孔乙己悲惨境遇后竟还有个背景--------麻木不仁的、嘲笑孔乙己各种失败的人们。似乎是孔乙己给大家带来了快乐,其实是人们闲极无聊时的对他人的嘲笑,而这,也是社会的背景下造成的。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11篇

在文学是史上,《红楼梦》被称为我国古代长篇小说中现实主义的高峰,其深远的社会影响并不仅仅在于它高度的思想性,更在于它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

《红楼梦》以贾府为中心活动舞台,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为主要内容,通过对贾、王、史、薛为代表的封建贵族家庭由盛至衰的发展过程及豪华奢侈生活的生动叙述与描写,客观而真实地揭露出封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并明白无误地预示了其无可挽回的覆亡趋势。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作者还着力刻画了一个个聪明伶俐,可爱却位卑的丫环、女仆,如晴雯,鸳鸯、紫娟等。不过,我觉得或比较喜欢晴雯。可以说她是丫头里面最出色的一个吧!晴雯原是贾府世仆赖大家买来的,可以说是仆人的仆人,因贾母见她“十分伶俐标致”,于是被像小礼物一样孝敬上来。她“身为下贱”身世可怜到连家乡父母也不记得。但她却开朗倔强,心思纯正健康 , 不像林黛玉那样抑郁凄苦,更不像花袭人那样温婉卑屈。在她身上包含着一种叛逆精神,比如她对王夫人、凤姐等高居于她头上,掌握她生死大全的“主子”不屑一顾,还经常以犀利的言语直揭袭人的虚伪。几乎可以说她是大观园中一个最悲惨的牺牲者。只因模样长得有点像林姑娘,就被骂为狐狸精,“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就打炕上拉下来架出去了,连好些的衣服也不让带走,终于被摧残屈死。

《红楼梦》又是一部充满想象的书,它留给人们太多的奇想、遐想、神话,还来不及好好梳理,因此需要我们的智慧的信息……它使我们猜测,使我们迷惑,使我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于是我们觉悟了:原本世界上有那么多种有待探索和发现的世界。

《红楼梦》更是一部百科全书,而且不仅是封建社会的。几乎是,我们的一切经历经验喜怒哀乐都能从《红楼梦》里找到参照,找到解释,找到依托,也找到心心相印的共振。

《红楼梦》高妙的艺术价值还在于它浸透并散发着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比如诗词歌赋,绘画,音乐,雕刻,建筑等等艺术领域的广泛涉入,和服饰、膳食、酒令,灯谜等等民俗文化的融汇和点缀。这些艺术、民俗在文中的运用,不仅仅是增强细节的真实性,还使文章富于生命力并充满诗情画意。

《红楼梦》不愧是一部永垂不朽的巨作啊!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12篇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美好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让我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城南旧事》。同时也写下我的城南旧事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书中配有照片,图文并茂,让人更深切的感受到“旧”这个字的深刻含义:古城的残片,大柯的几根垂落枝条,瓦隆中存留的枯叶,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的插闩,还有屋顶上的花盆以及巴在皇城墙上的冬雪……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童年啊!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缓缓的骆驼队、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冬阳下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但是他们都是在岁月的步影中消失了。童年美梦,顿然破碎。可以说,童年时的每秒每刻都是一个人的重要的段落。

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出色。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秀贞的亲人)。此刻,我不竟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的心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安闲。我觉得很希奇: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出色,是因为她有一颗纯洁净化的心灵,正是她有了这一颗心,她的童年才幸福。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而世俗上的快乐,不过是金钱和名誉。

可以说,她的思想像金子一样闪光,像玛瑙一样纯洁,像水晶一样透明,像牡丹一样鲜艳。

今天我为大家分享这本书,我只要你们与我分享一下珍惜童年的心情。因为我已经六年级了,现在,我已徘徊在童年的十字路口,很快,我即将离别童年,踏上人生的木舟,感受林海音女士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愚骏而神圣的吗?

看完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这本《城南旧事》就像夏浪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别错过童年,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下山明天还会爬上来,我的童年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希望《童年》这首歌将在我的心中轻轻地吟唱……永远……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13篇

一直听朋友说盗墓笔记写的非常好,建议我看看。我是个不喜欢看小说的人,因为没有那个耐心,以前也尝试过,但是通常到一半就放弃了,这次因为无聊打开盗墓笔记开始阅读,这一读让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读这本书一定得有强大的承受能力,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和欲望。在死亡面前没有人是不恐惧的,而在欲望面前没有人是单纯的。人性真的很自私,再好的关系再铁的朋友都不如金钱或者生命重要,即使是合作关系在生死存亡的瞬间选择的一定是自己。而欲望更加可怕,金钱面前没有一个人能抵制住诱惑,有100想要1000,有1000想要10000,根本无止境。

小说里有背叛有欺骗有争斗有……当然了也不是完全的丑恶。当遇到危险时还是有挽救存在,大家也曾相互扶持相互帮助,但是这是真心的还是下意识的呢?可能在那种环境下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我这么说可能过于矫情,但是我又不得的不这么想,当有利可图时,前一秒还神智不清的人下一秒已经被欲望拯救,整个人开始出现完全不一样的状态。感觉人性的可怕和现实。

无论为了什么,我都觉得欲望真的能改变一个的本质。当然了誰没有欲望,我自己一样也有,我也想好的生活,住大房子开豪车,我不知道当自己面对诱惑时是不是也一样露出本质里的坏和丑陋。在这本书记我还为古人的智慧而感到惊叹,玄妙叹为观止简直让我难以置信,在过去那种条件受限的年代,我真的想像不出来他们是如何做到那么完美的设计和制造。我想这才是真的智慧和能力。

现在我还没有读完,但是我已经不忍心读下去,我害怕看到人性的不堪和欲望的纠缠,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自私和贪婪。但是故事情节曲折蜿蜒起伏让我不得不继续拜读,行为也是一种欲望,想知道结局是什么?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14篇

简简单单,爱在心间——读《简爱》有感

树木,用年轮见证着自己的岁月;石头,用伤痕镌刻着自己的历史;而我用时间将你存在了我记忆的深处,每逢忆起,我都能从你的字里行间中感受到文字的魅力,从简·爱身上传递出的那份力量,给予我鼓励和鞭策。与一本好书对话,不仅是洗涤心灵,更是陶冶情操,让我能够逃离世俗,活出自我。

那是一个懒洋洋地午后,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在朋友家中的那一次初遇,我便随手拾起你了。翻看了一下内容梗概,我便被你深深吸引,你就这样轻易地征服了我,走进了我的心里。于是我开始了如痴如醉地阅读,眼中只有你,连朋友的呼唤都听不到。看到小说中的简·爱的遭遇,我真替她打抱不平,难道就因为不是一个家庭的人,就应该受到这个家庭的歧视和虐待吗?难道就因为她父母双亡,就应该被人欺负吗?不,这些血缘关系,家庭情况都不是她所能选择的;看到简·爱在冷酷而艰苦的慈善学校中成长为一个勇敢刚强的少女,我又为她的蜕变而感到高兴;看到她初入社会后尝到了爱情的滋味而又突遇惊人的变故,我又为她感动担忧,担忧她是否会冲破难关。她的爱情生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经过出走,流氓乃至乞讨的生活后才终于跟她一直爱恋着的男主人公结合而最终得到了幸福。

《简·爱》,自从读了你以后,你让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祥和的宁静,嗅到了沁人的芬芳,享受到了迷人的心醉!

我常想,认识你是上天给我的恩赐,遇到你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丑小鸭,我也在幻想着自己能有变成白天鹅的那一天,想象着自己振翅飞翔的瞬间,获得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看到别人有着姣好的面容,水灵的眼睛,高挺的鼻梁,樱桃似的小嘴,再对照自己,是那样的平凡;看到别人的家境富裕,学识丰富,有着“霸气”的父母,一周的餐钱相当于自己一个月的餐钱,自己却家境不好,也不懂得那么多的知识。总为自己平庸的外貌,为自己平凡的出身而自卑,是你的出现,给我暗淡的内心点上了一盏明灯!让我懂得了:幸福是靠自己去争取,去创造。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我们可以用奋斗换未来;活在自卑中,只会让我们看不到世界的色彩,活在不满中,只会然让我们找不到奋斗的动力。我们只要活出自信,才会看到未来是如此的艳阳高照。过程虽然充满坎坷泥泞,需要爬山涉水,经历酷暑严寒,但只为达到自己理想的彼岸,我始终无怨无悔。

“我必定讨厌那些无论我怎么想讨他们欢喜,却还一个劲地讨厌我的人。我一定要反抗那些不讲理地责罚我的人。这就跟谁对我好,我就爱他,或者我自己觉得该受罚,就乖乖地受罚一样,是挺自然的事。”这就是简·爱与海伦讨论斯凯丘和谭普尔两位老师说的话。这段话告诉我做人要有一颗独立的心,绝不要附庸与别人,要在尊严中追求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要敢于斗争,敢于争取,不必太在乎别人的看法与说法,做最真实的自己便好。

真的感谢你——《简·爱》!自从与你交往后,我的心开始变得明朗起来,不再为所谓的外貌,所谓的出身而自卑,这些外貌,出身远远没有一个人的心态重要。虽然现在的我只是一个小女生,可我仍然看到了20岁后的我,30岁后的我,40岁后的我·····当有一天,我老了,老眼昏花,满脸皱纹时,我仍会骄傲地说出我的心声:“一本书改变了我的人生,如果我的微笑迷人、芬芳,那就是你的功劳。”

《简·爱》,你是一杯清香沁脾的茶,你的香味早已深入我的骨髓;你是一枝娇艳含羞的花,我的笑持久地在脑间萦回;你是桌上的那盏灯,你的光辉照亮了我前行的漫漫长路。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15篇

很少会认认真真的去喜欢一样东西,看到身边的朋友,同学追爱豆,追偶像,甚至是自己暗戳戳喜欢的人,都可以坚持一年,两年,甚至四年,五年,或者是更长久。而我却没有这么好的耐力去喜欢某个东西能够这样久,能坚持一个星期都是很不错的了,甚至在怀疑自己会不会有能够喜欢很久的东西。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高中,遇到一个人改变了我以前短暂的对事物的热情。

那个人是一个写书的胖子,那个胖子写了一本盗墓小说,叫《盗墓笔记》。开始被这本书的内容对于怕鬼的我吓得不轻,埋怨这个胖子怎么写出这么恐怖的东西。我看书会有百度的习惯,对这个胖子的《盗墓笔记》的内容进行了一系列的百度,不禁感叹这胖子就是个写小说的鬼才,丰富的想象力让人叹服。还发现这个作者还有不少的粉丝叫什么稻米,天天嚷着书中的主角——张起灵、吴邪,嚷着十年之约,带你回家,说着张起灵是信仰,我也只当是粉丝沉迷书本。本来看完书,狠狠感叹完作者的才华,故事就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可是20XX年8月17日,在bilibili上刷到《盗墓笔记》的粉丝自制的视频,看到高耸的长白山上,熙熙攘攘的人穿着藏蓝色的连帽衫,对着天池喊着:吾王起灵,带你回家。他们一起唱着为张起灵写的歌:“就让永恒时间刻下你的模样……”他们互不认识,但交谈起来就像交往已久的老友。那一刻他们带给我的不是中二感的尴尬,而是从心底带给我的震撼。本来之前刷贴吧看到他们说要一起去长白山,我心底暗戳戳的想怎么可能会去呢,他们只是书本的人而已啊。但看到这么多的人,从中国的四面八方的赶来,为的只是一位书中人。这是我第一次真实的从心底的感受到信仰的力量。

信仰是什么?很难说,我也无法给它定义。人不同,信仰就不同。对于我身边的长辈来说,信仰一定是要包含着家国情怀的。而我身边的朋友,对于信仰就是喜欢的人,喜欢的爱豆,喜欢的二次元,只要是用心爱的就是信仰。《盗墓笔记》就是它的粉丝——稻米的信仰,里面的强大如神的张起灵,对谁都好的吴邪,两肋插刀的王胖子……这些人对他们来说就是在现实中存在的,他们就是信仰。后来因为对20XX年稻米的十年之约过于震撼,对这些粉丝有了一些接触,发现他们是那么的可爱,因为主角写瘦金体,他们努力就去练字,主角的设定是浙大学霸,他们就努力的读书,他们想画出主角的样子,就努力的去学画画……他们已经不是单纯的追了,而是已经将这股信仰化成了他们的动力,努力的向未来前进。

可能有些人觉得他们的信仰很可笑,是一群不存在的人。但是他们活生生的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这个信仰不可笑,我们在行动证明我们的信仰没有错。

跟《盗墓笔记》接触了有两年多,快三年了。它的的确确的改变了我,是它的粉丝用行动告诉了我,人的一生总能够遇到一个被自己称为信仰的东西,它会带着你前行,不怕路上的荆棘。它就像北极星,永远的在夜空中给你指引着方向,不怕迷失,因为它就是一道光,能够撕破黑暗的光。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16篇

不知从何时起,习惯了耳畔鸣响的喇叭声,习惯了高楼耸立的城景,习惯了人与人之间讨价还价的言语。习惯了,接受了,便也有许些混沌了。今昔,翻开《边城》,我体会到一种别样的气息。

边城的景,是湘西的风景画。静静的小溪水清澈透明。这也绕出了茶峒这样的小山城:白塔、渡船、吊脚楼,简简单单便是一种美丽的境界。

边城的人,是具有喜怒哀乐的淳朴的山里人。他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人群中的一个影子,打动我的是羞涩细腻的翠翠和她那热心肠的渡船爷爷,感染我的是坦诚开朗的天宝傩送兄弟。他们的确比世外桃源的武陵人多了一份灵气。

他们的生活圈子虽然疏远了一般社会,但眼泪与欢乐,在一种爱恨得失之间,揉进了这些人的生活里,也便同另一片土地和一些人相似,全个身心为那些爱恨所浸透,见寒作热,忘了一切。正因为如此,我便觉得人的情感更为纯粹,他们的感情丰富却不复杂,真挚而不矫作,率性而不狂放,自由更添一份痴迷。

边城的事是乡土风貌的缩影。不论是老船夫终日来回地渡船,还是翠翠对美好爱情的向往,或是端午节赛船那般喜庆,浸染的是每个边城人对茶峒的眷念,演绎的是他们乐在其中的生活。

这边城的一点一滴悄悄指引着我走向心灵深处。

转而一想,在自己幼小的心作文灵里萌发出了疑惑的种子。难道边城只是世外桃源般的幻影?对比自己的生活圈子与边城截然不同,这不禁让我怀疑边城是否只是一个乌托邦式的空谈?咀嚼着字里行间的文字,我仿佛听见沈从文在抗议:“不,这绝不是空谈。边城是内心的净土,每个人都可以用心构筑。”

是啊,在这个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社会风气的熏陶下,让人迷乱的事物太多了,几乎将自己的内心侵蚀。我只想用自己的力量去构筑一座内心的边城,使自己清楚地认识自己。构筑心灵的边城,我需要一个安静的时间慢慢地审视自己,明辨自己的言行,细细地为心灵构划蓝图;构筑心灵的边城,我需要像茶峒小山城那样,静静得溪水滋润心田,这或许是许多用心著诚的书,也亦许是一些动听的歌声和发人深省的语言,给自己带来飞翔的感觉。

我的心灵受到深深的震撼,如同一缕强烈的阳光照亮心房。我要丰富自己的情操,不再为了那偶尔的黑暗苦苦挣扎,而要在思考和反省中,构筑边城的一草一木,让心灵丰富多彩起来。

当我怀疑自己的时候,当我被外事外物弄得心烦意乱的时候,当我沮丧看不清前方奔跑道路的时候,我一定会到自己的边城去看看,在那里静静地思考这一切的变化。

合上书本,我收获了自己的边城,那静静的溪水仿佛正从我的心田流淌开去……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17篇

我利用今年暑假时间,阅读了英国作家勃朗特的著作《简?爱》。这本著作描绘出的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命运抗争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本书讲述的主人公简?爱从小就父母双亡,是个寄人篱下的孤儿。她一开始居住在里德太太的家。年幼的她经常遭到表哥表姐的欺负,还遭到里德太太的厌恶。可是,她凭借着坚强不屈的心,终于上了学,并做了教师。后来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时,结识了罗切斯特先生。几经波折,后来两人都凭借纯洁的心走到了一起。

小说中,简?爱的童年时光是黑暗而痛苦的。她饱尝了世间的痛苦:表哥虐待她,表姐藐视她,而舅妈里德太太更是对简?爱受到的欺负视而不见。假如这是一般人,一定会做出种.种报复行为。可简?爱没有。她怀着对现有生活的包容,以德报怨,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生活了下来。她坚强的意志、外柔内刚的品质不禁令人叹服。

终于,她如愿以偿上了学。在学校,她拼命学习知识,开阔了眼界。就这样,她毕业后便来到了桑菲尔德做了家庭教师。后来,她与罗切斯特先生结识并开始交往。众所周知,罗切斯特先生家世显赫,非常富有,是英国上流社会的绅士。相比之下,简?爱只是一个孤儿,不名一文。可是,她仍然诚实勇敢地向罗切斯特先生表达感情。她虽然其貌不扬,但她敢于和命运做抗争,并且自尊自爱,尽管身世不值一提,但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崇尚平等与自由。哪怕她被别人嫌弃,但她仍然坚持做着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她不屈不挠,乐观积极的精神令我们赞叹。

在与罗切斯特先生的婚礼上,她知道了罗切斯特还有一个疯妻。她为了维护尊严,即使心中痛苦,但也毅然离开她爱的人。她在爱情面前仍然没有屈服,没有陷入漩涡而不能自拔,这使我深深地被打动了。而且她后来得知她继承了2万元遗产时,并没有独吞,而诗平的分给了兄弟姐妹们。

这本书的结局是美满的。罗切斯特先生由于疯妻纵火,患上眼疾,一只手也残疾了。简?爱没有抛弃他,而是毫无怨言地照顾他,展现出了一个善良纯洁的女子形象。终于,罗切斯特先生渐渐恢复了视力和往日强健的体魄,和简?爱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读完后,我感受颇深。我明白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18篇

我平时就很喜欢看书,今天我肚子里的“货”被用到了,老师说要写读后感,要写关于科技的,我想了想,《爱丽丝梦游仙境》貌似不是科普类而是童话类的书……琢磨了好久,才决定写《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的读后感,让我来为你们介绍一下它的主要内容和它的一些简介。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第三部是《神秘岛》。《海底两万里》的故事并不复杂:主要讲述“鹦鹉螺号”的故事。186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出于对航海安全的考虑,也是在公众的呼吁下,由美国派遣了亚伯拉罕?林肯号对“海怪”进行追逐。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怪物的战舰反被怪物追逐,并遭到“海怪”的凶猛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以及一个捕鲸手尼德?兰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被尼摩船长囚禁在这艘潜艇开始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并发现那是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艇。最后,他们设法逃走,重回陆地。尼摩是个不明国籍的神秘人物,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他们依靠海洋中的各种动植物来生活。潜艇艇长对战俘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尼摩从此之后不再允许他们离开。阿龙纳斯一行人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在旅途中,阿龙纳斯一行人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惊险奇遇,例如:在巴布亚新几内亚他们的船搁浅了,遇到当地土著人的攻击,尼摩船长用他连接在金属梯子上的闪电挡住土著人进入鹦鹉螺号;在南极他们被困在厚厚的冰下,船上极度缺氧。但船上所有人轮流用工具和开水把底部厚10米的冰盖砸开,逃上大海;在大西洋鹦鹉螺号被章鱼所困扰,他们拿斧头和章鱼展开肉搏战,一名船员惨死;在北大西洋鹦鹉螺号遇到一艘英国驱逐舰的炮轰,除那三位俘虏外个个义愤填膺,用鹦鹉螺号的冲角把驱逐舰击沉;在印度洋的珠场和鲨鱼展开过搏斗,捕鲸手尼德?兰德手刃了一条凶恶的巨鲨。他们眼中的海底,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通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阿龙纳斯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

《海底两万里》描绘的是人们在大海里的种.种惊险奇遇。潜艇在大海中任意穿梭海底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时而景色优美,令我陶醉。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体现了人类自古以来渴望上天入地、自由翱翔的梦想。凡尔纳没有到过海底,却把海底的景色写得如此生动,读来引人入胜,使我身临其境,使得我看完后也想去海底遨游一趟。并且,我对文中的一些人物很敬佩。康塞尔,当主人有危险时,他不顾自己的生命,跳入水中去营救,尼摩船长,这位冷酷无情的人,在教授一行人在甲板上时,他没将潜艇潜入水中,而是慷慨的救了他们:在船员被章鱼卷走时,不顾个人危险,毅然与章鱼格斗。我佩服康塞尔的忠诚与无私,尼摩船长的勇敢与教授的乐观。他们的精神都值得我去学习

《海底两万里》很好看,充满了惊险与刺激我建议你们去看。另外,我希望大家多读书,走进文学的时代。走进文学,情感会为之温润;走进文学,心灵会为之舞蹈;走进文学,生命会为之永恒,在这个时代里,“课外书”将会让新世纪少年前行的路上多飘逸几缕纯静怡人的书香。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19篇

一个人耗尽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一部皇皇巨着,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部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对!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和他的《昆虫记》。

法国20世纪初的着名作家罗曼。罗兰以前这样称赞法布尔:“他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钦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是啊!只因为他观察时的细心、他对昆虫那不灭的的热情,才会写出这么一部皇皇巨着。着名作家巴金则曾这样评价法布尔这部惊世之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世界上第一本《昆虫记》出版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那是一本集自然科学和人文关怀于一体的昆虫百科全书。当时的《昆虫记》全书共十卷,长达二三百万字。在《昆虫记》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融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特征和日常生活习性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活的热爱与尊重。这本书一出版就立即成为了当时的畅销书,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人泌以“昆虫的史诗”之美称,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我最欣赏的篇章是第二卷第五章的:绿色蝈蝈儿的故事。改篇章描述的是一种绿色的蝈蝈的特征与生活习性,写的细致生动,还多处运用了比喻、拟人等等的修辞手法。在七年级上册的语文书上有一篇课文:《绿色蝈蝈》。它是《昆虫记》中第二卷第五章的部分资料。别人说:“课本上的资料精简易懂,让读者更能明白。与课本资料相比,则显得原文嗦复杂,资料较为枯燥。”可即使这样,我对原文的评价还是比对课文资料的评价更胜一筹。已做精简处理的改编文虽能更好地表现出绿色蝈蝈的“个性”可让读者从中体现出来的仍是一片死气沉沉的文章。可原文不同,它虽然稍微嗦复杂,可它的形式像日记一样,读起来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当时那好奇的心……

《昆虫记》是一个奇迹,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读书笔记1000字高中 第20篇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

今天再一次顺序播放着手机里的歌曲,慢慢的放着就到了音频怪物的《咫尺回忆》,心里忽然有种淡淡的伤感,心里想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淡看死亡。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忠不孝不义的人,反而显的书里的感情更美更深,这也难怪现在太多人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忿忿然替书中主角担忧。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五。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自然,彼时我尚未踏上宅腐之路。

只是觉得,这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天真的聪明执著,小哥的少言能打,胖子的跳脱神经,视明器如命。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我是一个看书不会投入感情的人,从开头的只是当打发时间看到后来有想投身入其中的想法,再到后来的归于平静,回到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起点,用了三年。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当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虐点。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后来我腐了,虽然看到更多的是基情。

但是即便是腐了,我也觉得这种感情不是什么外力可变的。

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作者很坑爹。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

一半,便是朝闻道夕死亦足矣。

____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想说听歌听到哭的稀哩哗啦也是一种境界了;看书看的泪流满面也是一种本事…从一首歌想到一本书,再到这篇文艺更是无奈。

嘛,算了,用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于是,掀被子盖,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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