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慧慧文档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审计工作底稿

时间:2022-09-01 18:45:09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审计取证单第页(共页)项目名称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被审计(调查)单位或个人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审计(调查)事项审计(调查)事项摘要审计人员宝雄、许丙富编制日期证据提供单位意见盖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工作底稿,供大家参考。

审计工作底稿

 

 审 计 取 证 单

  第

  页 (共

 页)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被审计(调查)

 单位或个人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 审计(调查)

 事项

 审计

 (调查)

  事项

 摘要

  审计人员 宝雄、 许丙富 编制日期

 证据 提供 单位 意见

 (盖章)

 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 (签名)

  日期

 附件:

 页

 [说明:

 1. 审计取证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制作,主要适用 于审 计事项比较复杂或者取得的审计证据数量较大时的汇总分析。

 2. 证据提供单位意见栏填写不下的, 可另 附说明。

 ]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

 01

 第 1 页(共 1 页)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审计(调查)

 事项 中标金额结算审核 审计人员 宝雄、 许丙富 编制日期 2014 年 7 月 3 日 审计过程:

 送审中标金额结算 16784308.74 元, 对投标书内容进行审核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

 事实摘要:

 经对投标书内容进行审核, 发现投标书中含 905350.00 元预留金,为建设单位支配的费用,在送审中标金额结算 16784308.74 元中应予扣除该项费用及所产生的规费及税金。

 审计结论:

 中标金额结算为 16784308.74-905350.00*1.002*1.0338=15846486.01 元

  审核意见:

  表述清楚, 审计结论正确。

 审核人员 高明辉 审核日期 2014 年 7 月 5 日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

 02

 第 1 页(共 1 页)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审计(调查)

 事项 水厂室外新增项目结算审核 审计人员 宝雄、 许丙富 编制日期 2014 年 7 月 6 日 审计过程:

 认真核对工程量签证及结算组价过程、 有关取费依据的准确性。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

 事实摘要:

 1、 税金取费 3.28%与投标书及合同、 招标文件中相应规定不符, 应按 3.38%计取;2、 人工费取费 53.23 与投标书及合同、 招标文件中相应规定不符, 应按 42.06 计取;

 3、 部分子母定额套用及费率取费、 工程量输入错误, 应调整;

 4、 根据合同、 招标文件中相应规定, 措施费为包干使用, 任何情况都不作调整, 以中标价结算,应扣除本项目中所计算的全部措施费;

 5、 部分材料价格与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不符, 应按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结算;

 审计结论:

 送审结算金额为 127775.92 元, 审定结算金额为 79424.93 元

  审核意见:

  表述清楚, 审计结论正确。

 审核人员 高明辉 审核日期 2014 年 7 月 7 日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

 03

  第 1 页(共 1 页)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审计(调查)

 事项 水厂室外(包干价部分)

 结算审核 审计人员 宝雄、 许丙富 编制日期 2014 年 7 月 6 日 审计过程:

 认真核对工程量签证及结算组价过程、 有关取费依据的准确性。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

 事实摘要:

 1、 路缘石、 流水石安砌:

 送审结算数量为 815.3M, 经现场实测为 786.82M, 多计工程量 28.48M, 补充协议中所定单价 149.64 元/M 过高, 经测算应为 95.27 元/M,应予调整; 2、 20cm 厚混凝土道路:

 送审结算数量为 3698.4M2, 经现场实测为 3486.19 M2, 多计工程量212.21M2, 补充协议中所定单价 98.59 元/ M2过高, 经测算应为 89.96 元/ M2,应予调整; 3 、 回 收 水 池 土 C15 混 凝 土 垫 层 : 单 价 506.48 元 / M3过 高 ,(258.03*1.002+563.18*26%/10.03) *1.0338=282.38 元/ M3;

 4、 回收水池钢筋制安 φ 10mm 外三级钢: 单价 5664.81 元/ t2过高, 按投标书应调整为(4908.4*1.002+4677.22*26%/15.171) *1.0338=5167.33 元/ t2;

 5、 回收水池钢筋制安 φ 10mm 内 三级钢: 单价 6669.16 元/ t2过高, 按投标书应调整为(5061.43*1.002+174.81*26%/0.567) *1.0338=5325.84 元/ t2;

 6、 回收水池池底 C30 P6 商品 混凝土:

 单价 399.81 元/ M3过高, 按投标书应调整为(280.29*1.002+2228.35*26%/49.84) *1.0338=302.36 元/ M3;

 7、 回收水池池壁 C30 P6 商品 混凝土:

 单价 429.52 元/ M3过高, 按投标书应调整为(340.32*1.002+4399.08*26%/52.85) *1.0338=374.90 元/ M3;

 单 价 18.39 元 / M2过 高 ,(12.84*1.002+1125.59*26%/191.7) *1.0338=14.88 元/ M2;

 按 投 标 书 应 调 整 为8 、回 收 水 池 池 内 抹 防 水 砂 浆 :按 投 标 书 应 调 整 为9. 6 米高路灯安装 TYN-038:

 单价 8500 元/ 套过高, 按市场价应调整为 3500 元/ 套;

 10. 师大商学院邻边挡土墙土方开挖:

 送审结算数量为 458.62 M3, 签证数量为 330.46 M3, 多计工程量 128.16 M3, 应予调整。

 审计结论:

 送审结算金额为 992815.15 元, 审定结算金额为 795958.49 元

  审核意见:

 表述清楚, 审计结论正确。

 审核人员 高明辉 审核日期 2014 年 7 月 7 日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

 04

 第 1 页(共 1 页)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审计(调查)

 事项 零星签证结算审核 审计人员 宝雄、 许丙富 编制日期 2014 年 7 月 12 日审计过程:

 认真核对工程量签证及结算组价过程、 有关取费依据的准确性。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

 事实摘要:

 1、 部分子母定额套用及费率取费、 工程量输入错误, 应调整;

 2、 根据合同、 招标文件中相应规定, 措施费为包干使用, 任何情况都不作调整, 以中标价结算,应扣除本项目中所计算的全部措施费;

 3、 部分材料价格与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不符, 应按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结算;

 审计结论:

 送审结算金额为 1649186.43 元, 审定结算金额为 1314396.73 元

  审核意见:

  表述清楚, 审计结论正确。

 审核人员 高明辉 审核日期 2014 年 7 月 15 日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

 05

 第 1 页(共 1 页)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审计(调查)

 事项 对龙河交通桥结算审核 审计人员 宝雄、 许丙富 编制日期 2014 年 7 月 12 日审计过程:

 认真核对工程量签证及结算组价过程、 有关取费依据的准确性。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

 事实摘要:

  1、 部分子母定额套用错误及材料价格与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不符, 应按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结算;

 审计结论:

 送审结算金额为 556449.86 元, 审定结算金额为 73078.79 元

  审核意见:

  表述清楚, 审计结论正确。

 审核人员 高明辉 审核日期 2014 年 7 月 15 日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

 06

 第 1 页(共 1 页)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审计(调查)

 事项 清水池孔桩结算审核 审计人员 宝雄、 许丙富 编制日期 2014 年 7 月 15 日审计过程:

 认真核对工程量签证及结算组价过程、 有关取费依据的准确性。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

 事实摘要:

  1、 部分材料价格与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不符, 应按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结算;

 审计结论:

 送审结算金额为 77717.7 元, 审定结算金额为 73078.79 元

  审核意见:

  表述清楚, 审计结论正确。

 审核人员 高明辉 审核日期 2014 年 7 月 16 日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

 07

 第 1 页(共 1 页)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审计(调查)

 事项 减少金额结算审核 审计人员 宝雄、 许丙富 编制日期 2014 年 7 月 22 日审计过程:

 认真核对工程量签证及结算组价过程、 有关取费依据的准确性。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

 事实摘要:

 结算中只计算了该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还应扣除该项目的所包含的规费及税金。审计结论:

 送审结算金额为 1323113.58 元, 审定结算金额为 1430648.86 元

  审核意见:

 表述清楚, 审计结论正确。

 审核人员 高明辉 审核日期 2014 年 7 月 23 日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

 08

  第 1 页(共 1 页)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审计(调查)

 事项 暂估价价差及设计变更结算审核 审计人员 宝雄、 许丙富 编制日期 2014 年 7 月 28 日审计过程:

 认真核对工程量签证及结算组价过程、 有关取费依据的准确性。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

 事实摘要:

 1、 强电价差、 闸门价差部分: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此部分无暂估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所以无暂估价的调整,

 2、 加氯加药价差、 仪表设备价差、 水泵设备价差部分:

 只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暂估价部分,进行调整; 无暂估价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所以无暂估价的调整;

 3、 签证第 34 号:

 V 型滤池增不能拆除脚手架:

 此项目不属于设计变更, 施工单位投标时应考虑此项目措施费用, 所以此签证不予认可。

 4、 签证第 41、 42 号及 V 型滤池石英砂找补差价补充协议:

 此项目不属于设计变更, 投标书中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报价, 风险自担, 所以此签证及补充协议不予认可。

  审计结论:

 送审结算金额为 3618394.73 元, 审定结算金额为 2311678.1 元

  审核意见:

 表述清楚, 审计结论正确。

 审核人员 高明辉 审核日期 2014 年 8 月 3 日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

 0 9

  第 1 页(共 1 页)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审计(调查)

 事项 工期逾期罚款 审计人员 宝雄、 许丙富 编制日期 2014 年 7 月 28 日审计过程:

 认真核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及开工报告、 招投标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有关依据。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

 事实摘要:

 1.本工程合同工期 90 日历天, 实际于 2010 年 9 月 1 日开工, 2013 年 10 月 28 日竣工, 实际工期为 788 天, 送审资料中没有任何工期延期审批表。

 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及开工报告、 招投标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有关依据,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合同价款的 1%罚款。

  审计结论:

 对施工单位处以合同价款的 1%计 167843.08 元罚款。

  审核意见:

 表述清楚, 审计结论正确。

 审核人员 高明辉 审核日期 2014 年 8 月 3 日

 审计工作底稿 索引号:

 10

  第 1 页(共 1 页)

 项目名称 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新建职教园区水厂工程建设项目 审计(调查)

 事项 绿化工程结算审核 审计人员 宝雄、 许丙富 编制日期 2014 年 7 月 3 日 审计过程:

 认真核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招投标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量签证和有关依据。

  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

 事实摘要:

 1. 清单及局部变更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中, 不应结算,应予扣除。

 2、 其他项目费为建设单位支配的费用, 不应结算, 应予扣除。

 3、 非洲茉莉球 :

 签证 004 号 40 株 , 签证 014 号 145 株, 共计 185 株, 现场实测为 145 株,多计 40 株, 应予扣除多计部分

  审计结论:

 送审结算金额为 673853.34 元, 审定结算金额为 644944.13 元.

  审核意见:

 表述清楚, 审计结论正确。

 审核人员 高明辉 审核日期 2014 年 8 月 5 日

推荐访问:审计工作底稿 底稿 审计工作

本文链接:https://www.huigou6.com/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6595.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4 慧慧文档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晋ICP备17005529号-1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