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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广播稿热门13篇

时间:2023-08-10 11:05:06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农村广播稿第1篇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记得曾经听到过这样的一件事:青田县腊口镇7岁的xxx到章村乡一亲戚家玩耍,共有4名小朋友一起外出,并来到离村庄不远的一个小电站蓄水池去玩耍,结果发生溺

农村广播稿第1篇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记得曾经听到过这样的一件事:青田县腊口镇7岁的xxx到章村乡一亲戚家玩耍,共有4名小朋友一起外出,并来到离村庄不远的一个小电站蓄水池去玩耍,结果发生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广播稿热门13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广播稿热门13篇

农村广播稿 第1篇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记得曾经听到过这样的一件事:青田县腊口镇7岁的xxx到章村乡一亲戚家玩耍,共有4名小朋友一起外出,并来到离村庄不远的一个小电站蓄水池去玩耍,结果发生溺水事故。小伙伴跑回家报告后,村民赶去救援,但7岁的他已经溺水身亡。这难道不令人感慨吗?一个年仅7岁的生命,本该享受着同学的关心,享受着老师的教育,享受着父母的呵护,享受着爷爷奶奶的嘘寒问暖,享受着属于自己的童真年华,可他就这样永久地离我们去了。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而纵观这些事故,又大多是因大家不遵守相关规定而引起的。有一篇报道说:我国每天都有近40名学生意外死亡,也就是说中国每天都在减少一个班级。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数字啊!

同学们,我们即将迎来期末考试,为了迎接这一学期中最重要的时刻,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除课堂上专心听讲外,课后要认真完成作业,更重要的是还应该合理安排时间,按时作息,中午一定要好好休息,保证下午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使自己的学习效果更高效。

中午要好好休息,就一定要呆在家里睡觉,不可以到处乱跑,任何活动都不要参与,特别是不要私自跑去游泳。咱们高市乡没有专门的游泳池,部分同学因为天热喜欢到瓯江、水库、水潭、小溪等游泳。因为水不卫生,水下不平坦,水下也许有暗礁、暗流、杂草等,所以不要私自去游泳。

最后请同学们允许我送给你们三句话:少一次水中嬉戏,就少一次安全隐患。莫贪一时凉,徒留一世悲。别让生命的火焰熄灭在冰冷的水中。

谢谢大家!

农村广播稿 第2篇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红领巾校园广播又与您见面了,我是播音员xxx,今天广播的主题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不断有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的发生,目前我们逐步进入夏季,是溺水死亡的高发期。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玩水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要求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河道内、水塘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

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死亡事件,希望你们增强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原因有: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虾,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游泳时抽筋或在水中打闹;

3.到江河、池塘边玩耍,不慎落入河中;

4.不慎掉入修理的沟渠。

二、预防溺水的`措施:

1.教孩子学会游泳,学生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

2.教育孩子不要单独在河边玩耍;

3.不会游泳者,不要游到深水区,即使带着救生圈也不安全;

4.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三、教学生学会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抽筋又无法靠岸,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四、现场抢救溺水儿童的方法:

1.迅速清楚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

2.将溺水者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角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但不要因为控水而耽误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

3.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
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溺水者去医院;

4.在施救时预防眼外伤。

亲爱的同学们,安全无小事,希望大家在快乐的学习生活中能够平安、快乐健康的成长。

农村广播稿 第3篇

各位同学: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的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有人说,生命是宝藏;
有人说,生命是黄金。我说,生命如花。世界因如花的生命而精彩,可是,有的人却轻易地让生命之花过早地凋谢了。很快春去夏来,天气越来越热,暑期也即将来临。在炎热的夏季,游泳,是广大少年喜爱的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据调查,中国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夏天是酷热的,它的酷热牵引着多少人去沟渠、去江河湖海中游泳、嬉戏?正是因为这一个个不规范的“游泳池”夺走了一个又一个含苞待放的生命,使一个又一个的原本幸福的家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事啊!溺水——成了一个恐怖的字眼,让人心惊胆寒,让人心情悲愤,但却无济于事。

防溺水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中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7、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8、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9、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0、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随着气温渐升,暑期来临,学生亲水活动日益增多,相对中小学生发生溺水死亡的事故隐患也逐渐增多。据统计,在每年发生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中小学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同学们,游泳能给人带来欢乐的享受,也可以锻炼身体,但也潜藏着安全危机。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确保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同学们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为避免可能的后悔与遗憾。我们汇集了一些有关防溺水的知识。

一、预防溺水的措施

1、学生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学会游泳;

2、不要独自在河边、山塘边玩耍;

3、不去非游泳区游泳;

4、不会游泳者,不要游到深水区,即使带着救生圈也不安全;

5、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二、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三、发现有人溺水时的救护方法

方法一:可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方法二:若没有救护器材,可入水直接救护。接近溺水者时要转动他的髋部,使其背向自己然后拖运。拖运时通常采用侧泳或仰泳拖运法。

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呼救。

四、岸上急救溺水者

1、迅速清除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

2、将溺水者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脚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但不要因为控水而耽误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

3、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

4、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溺水者去医院。

五、游泳安全要点

1、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2、下水前试试水温,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

3、假若要游泳,则必须有伴相陪,不可单独游泳;

4、下水前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

5、不要在地理环境不清楚水域游泳。这些地方的水深浅不一,而且凉,水中可能有伤人的障碍物,很不安全;

六、如何预防游泳时下肢抽筋

1、游泳前一定要做好暖身运动。

2、游泳前应考虑身体状况,如果太饱、太饿或过度疲劳时,不要游泳。

3、游泳前先在四肢撩些水,然后再跳入水中。不要立刻跳入水中。

4、游泳时如胸痛,可用力压胸口,等到稍好时再上岸。

5、腹部疼痛时,应上岸,最好喝一些热的饮料或热汤,以保持身体温暖。

七、夏季游泳溺水自救方法

万一不幸遇上了溺水事件,专家介绍,溺水者切莫慌张,应保持镇静,积极自救:

1、对于手脚抽筋者,若是手指抽筋,则可将手握拳,然后用力张开,迅速反复多做几次,直到抽筋消除为止;

2、若是小腿或脚趾抽筋,先吸一口气仰浮水上,用抽筋肢体对侧的手握住抽筋肢体的脚趾,并用力向身体方向拉,同时用同侧的手掌压在抽筋肢体的膝盖上,帮助抽筋腿伸直;

3、要是大腿抽筋的话,可同样采用拉长抽筋肌肉的办法解决。

八、耳内进水后应及时将水排出,最常见的方法是:

1、单足跳跃法:患耳向下,借用水的重力作用,使水向下从外耳道流出。

2、活动外耳道法:可连续用手掌压迫耳屏或用手指牵拉耳廓;
或反复地做张口动作,活动颞颌关节,均可使外耳道皮肤不断上下左右活动或改变水屏障稳定性和压力的平稳,使水向外从外耳道流出。

3、外耳道清理法:用干净的细棉签轻轻探入外耳道,一旦接触到水屏障时即可把水吸出。

农村广播稿 第4篇

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13年前无偿转包现在后悔了》

案例:

曾经协议无偿转包土地,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如今看到别人有偿转包获益不少也想反悔收租金,这可行吗?世上真有后悔药?

1999年1月1日,老姜与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一份,取得了9.85亩水田的承包经营权。后由于老姜一家人口、劳动力发生变化,承包能力不足,经发包方同意,老姜于20xx年将其中的7.07亩承包水田无偿转包给徐某,转包期限确定为27年,自20xx年12月17日至20xx年12月16日止。协议签订后,老姜即将上述承包水田无偿交付徐某经营,徐某一直转包至今。

然而,世事变化,村里类似的土地都被其他承包人以每年715元每亩的租金转包出去,老姜觉得自己太吃亏了,在多次与徐某协商租金事宜未果之后,老姜决定把徐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公正处理。

浙江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令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老姜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的土地流转费共计2121元,以后土地流转费以每年600元/亩向老姜支付,自20xx年7月1日起至转包土地返还给老姜之日止。随着法院的判决,老姜终得偿所愿。

以案释法:情势变更应重新分配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本案中,双方签订协议时间为20xx年12月,当时农民种田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因此当初的土地流转费为无偿具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符合当时我国农村状况。但随着国家有关农业政策的调整变化,各种相应的惠农政策相继出台,农民在耕种土地上的负担大量减轻,特别是20xx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费并实现农业补贴政策后,农民种田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加之土地资源的稀缺,土地流转费逐年提高,目前涉案土地周边流转费已达按每亩每年500斤左右稻谷折价。而国家政策的变化通常不可能为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预见,因此继续按照原协议履行对当事人来说显失公平,该情形符合我国法律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

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因此,老姜要求徐某支付土地流转费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对于徐某应支付的土地流转费数额,在原被告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参照当地土地流转费和双方约定的承包期限、承包土地的目的等情况以及转包协议书中对土地流转费的约定状况,酌定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为以每年每亩600元结算土地流转费。

农村广播稿 第5篇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XX县xx镇(乡)农村法制广播学校现在开始播音。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播讲的"内容是整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开展。为配合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集中整治违法建设活动,让广大群众准确判断什么是违法建设,认清参与或购买违法建设的危害,快速有效打击违法建设,遏制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现就“违法建设”问题向你作专题介绍,希望你通过学习,自觉抵制并积极参与打击违法建设。

一、什么是违法建设:

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违法建设的危害:

(一)乱搭乱建易使房屋的基础遭到破坏,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同时也存在各类安全隐患。

(二)危害公共安全。违法建房房主随心扩大建房面积,挤占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事件,难以及时救援,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三)侵蚀城市公共资源、宝贵的土地资源和发展空间受到违法建设蚕食侵占,制约了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影响城市对外形象。违法建设的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城市建设杂乱无章,不能达到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的要求。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损害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

(五)危害社会公平正义。违法建设者其建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是想拿来出售或出租,以获取最大利益。

(六)破坏社会风气。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建房,阻扰拆违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三、查处违法建设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四、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一)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各类建(构)筑物,工程开工前应当严格按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违章搭建彩钢棚等影响市容的建(构)筑物。

(三)临街建筑不得设置遮阳(遮雨)篷.小区内经批准设置遮阳(遮雨)篷的,应当做到整齐、清洁、美观,高度不低于3米,伸出宽度不超过1米。

(四)临街建筑物不得安装外挑式防护栏,防盗窗安装时不得超过窗台外沿。

(五)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五、整治违法建设的范围:

(一)在待建用地、政府规划预留地和城乡结合部城镇发展用地上的违法建设;

(二)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三)侵占公共绿地、侵占市政公共设施、严重影响城镇景观或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设;

(四)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

(五)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

(六)在建筑物屋屋项、阳台、平台或外走廊上违章搭建的设施;

(七)其它被认定的违法建设。

农村广播稿 第6篇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XX县xx镇(乡)农村法制广播学校现在开始播音。农民朋友们,大家好!在暑假期间,为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和谐健康发展,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

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遵循的原则: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③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全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①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③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诉;
④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怎样履行管教未成年人的义务?

答: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并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个人隐私、通信自由?

答: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
②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
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拆。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如何处罚?

答: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①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农村广播稿 第7篇

xx县xx镇(乡)农村法制广播学校现在开始播音。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反悔《调解协议书》难获法院支持。

案例:

为创建法治化社会,把小额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近年来上海各地相继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积极调处化解纠纷。若纠纷双方一旦在该调解委员会达成了调解,该调解即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日前,上海xx区法院对一起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方受伤而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再反悔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杨先生支付受害者彭先生各类赔偿款9476元。

20xx年5月29日20时30分许,50岁的杨某驾驶一辆江苏牌照的小客车,由本市镇宁路驶入长乐路时,与彭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彭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彭某治愈后,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彭某“腰2左侧横突骨折。”该起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达成:由杨某赔偿彭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及车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9476元,应于20xx年11月30日前付清。交警部门也向杨某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但杨某并未按约支付上述赔偿款。20xx年初,彭某起诉至法院称双方就赔偿事宜,已于20xx年11月1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现杨某逾期不履行给付赔偿款,请求法院依照上述协议书,判令杨某予以支付。

法庭上,杨某辩称虽然《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他本人签名,但认为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未能真实反映事故客观情况,对事故责任认定结论有异议;
《人民调解协议书》确认的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计算有误,现不同意上述赔偿金额。

法院认为,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该案的杨某对交警部门就该起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未提出异议,自愿同意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与彭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字,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按照该调解协议约定,杨某未按协议赔付实属违约。日前,法院作出判决,杨某败诉。

农村广播稿 第8篇

农民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播讲的内容是以案释法《司机疲劳驾驶车毁人伤雇主没有过错也应担责 》

案例:

李某于20xx年初受雇于郭某,给郭某的重型自卸货车当司机。20xx年5月某日的凌晨3时许,李某驾驶该货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由于李某过度疲劳,在打盹儿时,该车右侧与公路护栏擦滑,瞬间翻入高速公路右侧的深沟里,车辆毁损,李某受伤严重,后经医院诊治并鉴定,李某已构成十级伤残。

李某认为自己是在给郭某提供劳务中受伤的,向郭某索要医疗费等费用;
而郭某认为李某的伤是他自己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同意赔偿。因此,李某将郭某起诉至法院,索要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郭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李某疲劳驾驶,对损害的发生亦有一定过错,应当减轻郭某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郭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法官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郭某作为雇主,在李某遭受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某虽然受雇开车,但是自己受伤的主要责任在于夜晚疲劳驾驶,其对这一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均应承担责任。

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雇主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只是在责任承担比例上,会考虑到雇主和雇员双方的过错。这一规定有利于督促雇主对雇员进行监督。法官提醒广大公众,在运输活动中,雇主一定要提醒雇员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为贪图利益让雇员超载运输或疲劳驾驶。

农村广播稿 第9篇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甲:用你的心去感受,用你的心去聆听,让我们一起翱翔与校园之声!

乙:欢迎在这美好时光一起收听红领巾广播,我是播音员许子墨,

甲:我是播音员卓小涵。本次节目我们将一起来了解一些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我们的交通安全牵动着千千万万家长的心,也让交通民警们费尽心思。

乙:交警叔叔提醒我们,行路的走人行道,骑单车的走非机动车道,要年满12周岁方可骑单车外出。在没有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的混合道路,尽可能靠右行走,不可并排走,应前后通行,更不可在马路上嬉戏玩耍或突然拐向道路中间;
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切不可冲红灯。当绿灯亮时,不要急于走出马路,要看清两边情况,确保安全方可通行。

甲:交警叔叔和我们的家长们、老师们都希望我们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做个文明小市民。

合:开开心心上学,安安全全回家。

甲:学校为了提高我们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决定在全校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小标兵"评选活动,评选条件如下: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在班级习惯之星评星活动中,获得"文明之星"称号的同学科优先进行推荐。

2.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极其相关法规,守法出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3.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社会实践活动,身体力行,倡导传播交通安全文明。

4.掌握和具备必要的安全出行尝试和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

5.在班级路队管理中能协调班主任老师做好路队的管理工作;
在乘坐公交车上下学时能主动排队,乘车时能主动为老、弱、病、残、孕或带小孩的乘客让座,体现文质彬彬实小人的良好形象。

乙:本学期我校将开展传递实小正能量,发现身边的感动,为身边的人点赞活动,"交通安全文明小标兵"的评选活动之后还将陆续开展"文明小餐桌"、"节粮小标兵"、"节水小标兵"等评选活动。

甲:另外每周的`升旗仪式将由大队委主持,并每周推出"小榜样"栏目。本周我们要推出的感动人物是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钱亚平叔叔。

乙:钱亚平,男,36岁,2016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交巡警支队一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自20xx年担任市实验小学法制副校长以来,钱亚平同志连续7年将辖区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抓,按照警校共建计划坚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在校中小学生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了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思想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的能力。7年来,七千余名在校学生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受到了全体师生的热烈欢迎,得到了学生家长的赞扬和鼓励。

农村广播稿 第10篇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有人这样形容我们,我们是早晨冉冉升起的朝阳,充满了青春活力,饱胀着蓬勃朝气,多么快乐,多么美丽!然而,您有没有想过,在我们离开母亲的搀扶,摇摇晃晃地行走在人生道路上以后,我们如此美妙的生命靠的是什么?曾有诗人问:“是生存,还是死亡?”也有哲人说:“艰难和困惑是生命的本身。”我思来想去,只能说:是安全!是“安全”这把拐杖捍卫着我们的生命,维护我们生存的权利。“做事应该未雨绸缪,居安思危。”说得多好呀!人的生命是美好的、灿烂的,可也是非常短暂的。

我们歌颂生命,因为生命是宝贵的,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我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美好的,它令我们的人生焕发出灼灼光彩。“生命”是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现实生活中那一件件本不该发生的的事件,那一幕幕因小失大而酿成的悲剧,是否让你有了刻骨的心痛?

两个不会游泳的孩子,从游泳池的跳台滑下去,因为没有带救生圈,结果溺水而死;几个小学生去旅游,他们不听工作人员劝阻,走在狭窄的小桥上玩耍,结果坠山而亡;夜晚,一个学生在路上,突然转弯,不仅自己被车撞死,而且还连累了别人。

生命之河流,需要“安全”做曲折迂回的护堤;生命之画卷,需要“安全”这支抒写深远神致的笔。没有了“安全”,我们的生命就会摔跤,就不可能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要知道,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而生命的控制,往往在于我们自己。

同学们,生命如花,让我们携起手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让安全永驻心中,让“安全”之绿叶永远千娇百媚!

现在,小学生防溺水真的很重要,为了美好的明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谢谢大家!

农村广播稿 第11篇

大家上午好!

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生命可贵,预防溺水》。夏季来临,据教育部统计,全国各地上报的各类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中,61.61%发生在校外,主要以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两类发生在校外事故发生数量占全年各类事故总数的50.89%,超过了全年事故死亡总人数的60%。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是小学生安全意识淡薄,暑期和节假日经常到非游泳区域游泳。溺水事件的发生,真的令人痛心。为积极响应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我在此特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1、做到“四不去”在任何时候都不得私自到江、河、湖、塘、水库。外出游泳要坚持做到“四不去”:不同意的不去;
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
深水的地方不去;
对水情不熟悉的江、河、湖、塘、水库不去。

2、做到“四个注意”

注意以下四点:

①游泳前要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水域情况要了解清楚。在设有“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的水域,千万不可下水游泳。

②下水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先活动身体,头、颈、双肩、双臂、腰腿、手、脚的关节都要活动开;
若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更不能互相打闹。

③下水时不能豁然跳水或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如果在游泳中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如果在游泳中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眩晕、恶心、恶心、胸闷、胸闷、心慌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④在游泳中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同学们: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努力学习,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谢谢大家的收听。

农村广播稿 第12篇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是七(一)班的汪鲲,我是赵子婷。我们今天广播的题目是防溺水安全教育。

汪鲲:游泳能给人带来欢乐的享受,也可以锻炼身体,但也潜藏着安全危机。学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确保师生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禁止任何同学私自到河沟、水塘、水坝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更严禁学生逃课逃学、课间休息、中午、上学放学到有水源的地方嬉戏与游泳。要游泳,除非有父母亲等监护人的亲自陪同,而且最好是去正规的游泳场所。

赵子婷:夏天即将到来。不少人选择了游泳这个既能避暑又能锻炼身体的方法。但每年都有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蓓蕾初开,前程无限,却被无情的河(塘)水所吞噬,令人痛心。为创设更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杜绝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我们特向全校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不参与那些危险的活动,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

二、在有家人陪伴的前提下,到安全的、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学会相关的防溺水知识,并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

四、从我做起,严守学校纪律。坚决不参与危险的外出游泳活动。

五、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亦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外出洗冷水澡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劝阻。

我们的广播结束了,谢谢大家的守候和陪伴。

农村广播稿 第13篇

同学们、家长们、老师们:

大家好!

我校为了增强同学们防灾避险的能力,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班会、微信公众号宣传、班级微信等多种形式对大家进行了安全教育。虽然天气逐渐转凉,但是预防溺水仍然要毫不松懈!今天,我想利用国旗下讲话的机会,再次讲一讲预防溺水的事情。

在我们国家,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死因。平均每年全国有近5000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伤害的首要死因,10个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0-14岁儿童中,有近6个是因为溺水身亡的。

溺水是一种常见的意外事故,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有: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海边等场所。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为了有效预防溺水,我们应该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要私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玩耍、游泳。

二、游泳要选择有资质的游泳场所,而且必须要充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在家长的带领下方可去游泳。

三、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爱护,发现有同学私自去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要及时劝阻并告诉老师、家长。

同学们,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我们一定要珍惜生命、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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