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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

时间:2022-08-25 19:05:21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二O一七年七月 1目目录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二O一七年七月 1目目录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篇

篇一: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二 O 一七年七月

 1目 目 录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2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8(一)事故隐患排查制度--------------------------------------------------18(二)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73(三)事故隐患监控制度--------------------------------------------------74(四)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76

 2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1. 总则为了有效指导公司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消除风险,杜绝和减少各种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编制本制度。本制度制定了公司实施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以下统称危害因素)、风险分析、风险分级和风险管控的相关术语、定义、常用方法、风险管控、工作要求、工作程序等。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危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评价、分级、管控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3.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 2882-2016)。4. 主要职责4.1 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公司的危害识别、风险排查、分级工作,负责确定公司巨大、重大风险,组织落实重大风险以上的控制措施和隐患治理措施。4.2 技术处、设备处、调度处、综合管理处负责组织、指导对口单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4.3 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工作。

 34.4 风险评价小组风险评价小组由两体系领导机构担任,厂长任风险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组织风险评价的全过程,评价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知识和能力,包括生产、安全、技术、设备和业务主要管理人员。公司鼓励全员参与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工作。5. 工作要求5.1 组织有力、制度保障公司建立由厂长为组长的两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建立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从机构和制度上保障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顺利的进行。5.2 全员参与、分级负责公司从车间操作工到厂长,全部参与到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管控的过程当中;公司根据风险级别,确定落实管控措施责任单位的层级;风险分级管控以确保风险管控措施切合实际、持续有效为工作目标。5.3 自主建设、持续改进公司依据本行业领域同类型企业实施指南、体系通则,建设符合公司实际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5.4 系统规范、融合深化公司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与公司安全标准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紧密结合,进一步深化风险分级管控,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使风险分级管控切实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5.5 注重实际、强化过程

 4公司根据自身实际,强化过程管理,自顶完善的制度,保证体系建设的时效性和实用性。5.6 激励约束、重在落实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激励先进、约束落后。按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原则,明确每一个岗位辨识分析风险、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的责任,并通过评审更新,不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6. 工作 程序 和内容6.1 风险判定准则结合公司可接受风险实际,制定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度取值标准,明确风险判定准则,以便准确判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定按照从严从高的原则。6.2 风险点确定6.2.1 风险划分原则6.2.1.1 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例如储存罐区、装卸站台、生产装置、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6.2.1.2 操作及作业活动应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如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活动。6.2.2 风险点排查

 56.2.2.1 风险点排查的内容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辨识,形成风险点名称、所在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等内容的基本信息。6.2.2.2 风险点排查的方法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式的结合进行风险点排查。3 6.3 危险源辨识6.3.1 危险源辨识的内容采用适用的辨识方法,对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的内容包括:1) 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人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8)企业周围环境;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确定评价对象,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以便进行全面评价,主要包括:1)可能用到的机械、设备、工具;2)用到或遇到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

 63)工作人员的能力和已接受任务的培训;4)生产工艺过程和作业程序;5)发生过有关的事故经历、作业环境检测结果等。2 6.3.2 危害 源 辨识 的方法本制度制定两种常用方法实施危害因素辨识并进行定性风险分析:一是工作危害分析法(简称 JHA),主要用于对作业活动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二是安全检查表法(简称 SCL),主要对静态设备设施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6.3.2.1 工作危害分析法该方法是通过对工作过程的逐步分析,找出具有危险的工作步骤,进行控制和预防,是辨识危害因素及其风险的方法之一,适合于对作业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识别。6.3.2.2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该方法是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6.3.2.3 工作危害分析法实施步骤该方法针对的分析对象是动态活动,其步骤包括作业活动划分、选定、危害因素识别。6.3.2.3.1 作业活动的划分按生产流程的阶段、地理区域、装置、作业任务、生产阶段/服务阶段或部门划分,也可结合起来进行划分。如:

 71)日常操作:工艺操作、设备设施操作、现场巡检。2)异常情况处理:停水、停电、停气(汽)、停风、停止进料的处理,设备故障处理。3)开停车:开车、停车及交付前的安全条件确认。4)作业活动: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采样分析、检尺、测温、设备检测(测厚、动态监测)、脱水排凝、人工加料(剂)、汽车装卸车、库房叉车转运、加热炉点火、机泵机组盘车、输煤机检查、清胶清聚合物、清罐内污油等危险作业;场地清理及绿化保洁、设备管线外保温防腐、机泵机组维修、仪表仪器维修、设备管线开启等其他作业。5)管理活动:变更管理、现场监督检查、应急演练等。6.3.2.3.2 分析并选定作业活动1)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注:应按实际作业划分,要让别人明白这项作业是如何进行的,对操作人员能起到指导作用为宜。如果作业流程长、步骤多,可先将该作业活动分为几大块,每块为一个大步骤,再将大步骤分为几个小步骤)。2)分别对所有作业活动分析结束后,经过评审筛选,选定存在危害因素并具有一定风险的作业活动填入《作业活动清单》 。6.3.2.4 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实施步骤该方法适合于对静态设备设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识别。其步骤包括编制安全检查表、列出设备设施清单、进行危害因素识别。6.3.2.4.1 安全检查表编制的依据应包含以下内容

 8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3)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4)分析人员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6.3.2.4.2 安全检查表编制步骤1)确定编制人员。包括熟悉系统的各方面人员,如技术员、设备员、安全员等。2)熟悉系统。包括系统的结构、功能、工艺流程、操作条件、布置和已有的安全卫生设施。3)收集资料。收集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度及本系统过去发生的事故事件资料,作为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6.3.2.4.3 安全检查表分析要求1)既要分析设备设施表面看得见的危害,又要分析设备设施内部隐藏的内部构件和工艺的危害。2)对设备设施进行危害识别时,应遵循一定的顺序。3)分析对象是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工艺流程等,检查项目是静态的物,而非活动。所列检查项目不应有人的活动,即不应有动作。4)检查项目列出后,还要列出与之对应的标准。5)检查项目应该全面,检查内容应该细致,达不到标准就是一种潜在危害。6)列出《设备设施清单》

 97)依据《设备设施清单》,按功能或结构将系统划分为子系统或单元,对照安全检查表逐个分析潜在的危害因素。8)识别设备设施的现有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可行。9)填写《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表》。4 6.4 风险评价公司在组织完成对危害因素及其风险的辨识以后,要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价,并制定和依据相关准则对风险程度进行分析判断,进而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6.4.1 评价方法本制度对已经辨识定性的危害因素进行定量风险分析方法为风险矩阵法(简称 LS 法),通过对 R 值的计算确定风险度的大小和等级。公司采用 JHA 法对作业活动进行分析,采用 SCL 法对设备设施进行分析,各部门应准确的进行风险分析评估,结合风险矩阵法认定风险等级。6.4.2 重大风险确定原则以下情形为重大风险:(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2)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3)涉及重大危险源的;(4)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 10 人以上的;

 10(5)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6.4.3 风险点级别确定按风险点各危险源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别作为风险点的级别。6.5 风险控制措施6.5.1 风险控制措施类别风险控制措施类别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6.5.2 风险控制措施确定的要求6.5.2.1 基本原则公司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和重点突出人的因素。6.5.2.2 评审风险控制措施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2)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风险;(3)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4)是否已选定最佳的解决方案。6.5.3 重大风险控制措施6.5.3.1 需要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和(或)技术改造才能控制的风险,应制定控制该类风险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方案。6.5.3.2 属于经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风险,不需要通过工程技术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业文件)或修订原来的

 11文件,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对该种风险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实践中落实这些措施。6.5.3.3 对于某些重大风险,可同时采取 6.5.3.1 和 6.5.3.2 规定的措施。6 6.6 风险分级管控6.6.1 风险分级本制度把风险等级分为 5 级。见下表:巨大(很高)重大(高)中度(中)轻度(低)忽略(较低)采用 LS 法 1 级 2 级 3 级 4 级 5 级危险色度 红色 橙色 黄色 蓝色 蓝色6.6.2 风险等级判定6.6.2.1 各部门按照上述方法,在组织完成风险评价后,应当将分析内容或数据(取值)分别在《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表》和《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表》相应的栏目中补充描述,依据 R=L×S 公式,完成 R 值的计算,将计算取值分别填入记录。再根据计算结果判定风险等级,填入记录“风险等级”栏目。6.6.2.2 以下情形应直接确定为重大(D 级\2 级\橙色)风险:(1)开停车作业、非正常工况的操作。(2)同一爆炸危险区域内,现场作业人员 10 人以上的。(3)10 人以上的检维修作业及特殊作业。风险等级判定方法

 12(4)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主要装置。(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6)厂区外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6.6.3 风险分级管控原则6.6.3.1 可忽略风险(A 级\5 级):稍有危险,需要注意(或可忽略的)。员工应引起注意,岗位人员负责本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可根据是否在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需要控制措施的纳入可接受风险监控。6.6.3.2 可接受风险(B 级\4 级):蓝色风险\轻度(一般)危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由班组长负责本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班组具体落实;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现状,保留记录。6.6.3.3 中等风险(C 级\3 级):黄色风险\中度(显著)危险,需要控制整改。车间负责 C 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6.6.3.4 重大风险(D 级\2 级):橙色风险\高度危险(重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厂长助理、总工程师、各职能处室对重大风险危害因素应重点监督管理,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但具体管控措施以车间执行为主。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

 13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6.6.3.5 巨大风险(E 级\1 级):红色风险\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极其危险,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厂长、副厂长对巨大风险重点监督管理,具体管控措施仍以车间执行为主。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立即采取隐患治理措施。6.6.4 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风险分级管控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

篇二: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精神,切实抓好化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6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兰考汇通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重大隐患认定 第三条

 重大隐患分为Ⅰ类重大隐患和Ⅱ类重大隐患。Ⅰ类重大隐患是指公司自身难以解决,需要公司研究决策、帮助或协调解决的隐患;Ⅱ类重大隐患是指公司可以自行解决的隐患。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重大隐患。

 (一)“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2.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管理安全费用的。

 4.未按规定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的。

 5.生产“证照”不全的。

 6.未按公司要求建立并运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

 7.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或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

 8.未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的。

 9.生产过程中严重超温、超压生产的;严重违反安全操作工艺的;未按规

 定制定主要生产设备、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未制定劳动定员的; 10.未按规定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11.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定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

 12. 违反规定不按时对压力容器进行年检的。

 13.对安全监控、检测、测量等设备未进行定期检验的。

 14.没有编制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

 (二)“其他重大隐患”,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5.未按规定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

 16. 危化品的储存、运输、使用违反相关规定的。

 17.未建立防尘、防中毒措施、制度或制度措施不完善的。

 18. 有毒、有害物品未按相关规定管理的。

 19.未按规定为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

 20.消防设施不完善或不备用的。

 21.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及企业内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可能造成事故的其他重大隐患。

 第三章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 挂牌督办制度

 第五条

 生产装置和仓储区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总经理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全面负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公司的重大隐患,按照定隐患、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定责任人的“五定”原则限期整改。

 (二)安全副总负责研究制定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对本公司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研究决定。

 (三)安环部负责对Ⅱ类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复查验收,销号管理。Ⅱ类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及时组织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并将复查验收结果报公司备案;Ⅰ类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所有被复查验收的隐患,必须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提出验收复查意见,并签字存档备查。

 (四)安环部做好重大隐患的上报工作。每日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在安全生产会上通报;每月将本矿及各级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公司(表样见附件 1)。

 (五)及时对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汇总,建立台账、闭环管理。

 第六条

 公司安全副总负责Ⅰ类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制定、挂牌督办、验收销号等工作。

 (一)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单位监督检查存在的重大隐患,按照“五定”原则组织或督促限期整改。

 (二)公司安环部制定Ⅰ类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并挂牌督办,督导治理,限期整改。接到生产建设经营单位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所有被复查验收的隐患,必须按照“谁挂牌、谁督办、谁验收、谁销号”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由督办单位验收合格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查出重大隐患单位销号后,方可销号。

 第七条 安环部主要负责重大隐患的督促整改、分析通报等工作。

 (一)安环部及时对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汇总,建立台账、闭环管理。每月20 日前将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整改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公司。对日常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 24 小时内上报安全副总。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验收销号、汇总上报、分析建档等情况进行通报。

 (三)对上报的重大隐患进行汇总分析,督促或指导按“五定”原则限期整改,并每月进行通报。

 第八条

 重大隐患报告和治理方案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隐患报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分类。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

 对于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在各生产岗位的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发挥警示作用。其内容包括:隐患内容、产生地点、主要危害、治理措施、应急预案、治理责任部门、督办责任部门、治理进展情况等。

 第十条

 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应包括单位、编号、分类、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牵头部门、督办部门、发现日期、整改时限、实际完成整改日期、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意见、是否销号等。

 重大隐患的档案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保存期限为三年。

 第十一条

 重大隐患未彻底整改前,必须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停产停建整改;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严防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重大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第十三条

 被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建治理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本矿的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公司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被上级安监部门责令停产停建治理的重大隐患还必须报安监部门备案或经安监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隐患,均有权向各级安监、纪检部门

 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安监、纪检部门和业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

 鼓励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举报重大隐患,不得进行打击报复。对发现、排除和举报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第四章

 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十五条

 未认真履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因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的规定,上升一个事故等级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

 存在下列情况的,在考核总分中直接扣分:

 (一)未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扣 1 分。

 (二)未按本规定上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三)未按本规定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四)未按本规定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管理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五)未按本规定对重大隐患进行复查验收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六)未按本规定建立重大隐患建档台账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七)对举报重大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扣 2 分。

 (八)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且未及时报告说明充分理由的,每一条扣 1 分。

 (九)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的重大隐患,停产一次扣5 分。

 第十七条

 凡被安监部门查出而单位未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本安体系考核扣分标准的双倍扣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登封市兴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重大隐患整改《日查周报表》 2.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示 3.《重大隐患台帐汇总》

 会

 审

 记

 录

 名

 称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制度》 编制人

  主持人

 会审时间

  会审地点

 会

 审

 人

 员

 签

 字

 调度室

 培训科

  安全科

 救 护 队

  生产科

 机电矿长

  通风科

 生产矿长

  技术科

 安全矿长

  地测科

 总工程师

  机电科

 矿

 长

  会

 审

 意

 见

 附件 1 重大隐患整治情况月报表 公司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分类 序号 存在的隐患或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进展情况(包括所做的主要工作 整改期限 预计完成整改时间 责任部门 责任领导 已完成整改的隐患 备注(隐患查出的单位)

 完成整改时间 复查验收责任人 正在整改的隐患或问题

  已经完成

 整改的隐患或问题

 附件 2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公示 序号 隐患内容 产生地点 主要危害 治理措施 治理期限 应急预案 治理 责任人 治理责任部门 督办责任 部门 治理进展 情况

 附件 3 重大隐患建档台帐 单位 分类 编号 隐患 内容 整改 措施 整改 资金 整改 责任人 责任 部门 督办 部门 发现 日期 整改 时限 完成 日期 验收 日期 验收 人员 验收 意见 是否 销号

篇三: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

 Contents目 录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概述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Contents目 录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概述二、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程序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概述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

  风险 risk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概述

 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第一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6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概述

 第一类危险源指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 第二类危险源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一起事故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发生事故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它们分别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可能性大小,两类危险源共同决定危险源的危险程度。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概述

 事故隐患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隐患排查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8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概述

 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习近平9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1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1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7年5月1日实施)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1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予以消除,并将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办。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除前和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疏散周边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1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对风险点和事故隐患进行实时监控并建立预报预警机制,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第二十二条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对本单位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以及风险点的安全可控状态进行承诺,并定期向社会公告。1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省政府令311号)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七)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治理情况进行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16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2016年3月18日)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企业层面:排查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风险公告警示→排查消除隐患→加强应急管理→防控职业危害17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2016年4月14日)“一企一册”。企业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或电子档案),详细记录企业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和位置、诱发事故类型、安全风险等级、存在隐患情况和管控措施、管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手机号码、属地监管政府及相关部门情况,形成“一企一册” 。安全风险因素变化后,要及时评估,不断补充完善“一企一册”,形成动态化的“一企一册”管理制度。备案管理。属地相关监管部门(安监、煤炭、煤监、住建、交通、国防科工、质监、公安消防和交警、能源监管、海洋渔业、国土、民政、水利、农业和农机、商务、文化、卫计、林业、民航、铁路、粮食、旅游、体育、地矿、供销、烟草等)备案。相关监管部门有信息化平台的可接收企业“一企一册”电子档案,并与企业互联互通,随时在线监控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情况。18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94号)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全面彻底排查、科学严谨管控各类风险,精准治理事故隐患,构筑起“管控源头风险、治理事故隐患”双重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建立和实施双重预防体系的主体。通过教育、培训、督导、检查、奖励、执法等措施,督促和引导企业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建立起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机制。19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关于认真做好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7〕194号文件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7〕77号)要督促企业进行全员学习,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切实做到真学、真用。各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要率先学习贯彻,将《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到体系建设实践中,落实到体系标准建设工作中。2017年下半年全省“两个体系一平台”建设整体推进工作方案(鲁安办54号文)山东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2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要求

 1.

 高度重视、全面展开;有序推进,逐步完善。2.“忙”与“闲”“机构忙、企业闲”“一人忙、众人闲”“一阵忙、长期闲”2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存在问的题①完全依托机构建立文本,企业参与度不够。②部分文件制定与企业实际不符。③企业人员不掌握方法,方法不足。④风险识别不全面;隐患排查不到位。⑤告知不到位,相关人员不清楚风险。⑥安全管理人员做;其他专业参与不足。⑦运动式开展,未形成长效机制。⑧风险评价结果束之高阁、应付评审检查,提出的整改建议未落实。

 两个体系标准的三个层级:通则、 细则、实施指南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 2882—2016)规定本行业领域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原则要求、任务目标、基本程序和建设内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2882—2016)规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原则要求、任务目标和基本程序。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 DB37T 2971—2017)规定本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具体任务目标,应对确定风险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分级管控等工作程序提出具体要求,应确定本行业常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风险评价方法,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化工企业DB37 T 3010—2017)规范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的具体任务目标和工作程序,明确隐患排查组织方式、排查内容与标准、隐患治理原则和要求。2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山东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根据本行业领域同类型企业中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做法,制定同类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明确风险点划分、风险判定、控制措施确定和分级管控等具体原则,确定同类型企业常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风险评价方法和典型风险控制措施,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记录文件等,指导同类型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依托各行业领域同类型企业中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标杆企业,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确定同类型企业常用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明确组织实施、隐患治理和验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配套制度、记录文件等,指导同类型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山东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准

 1.

 组织有力、制度保障 企业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应建立能够保障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DB/T 2882-2016) 企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能够保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过程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

 (DB/T 2883-2016)2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SINOPEC QILU Petro-Chemical Company2. 全员参与、分级负责 全员参与、分级负责 企业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者,应参与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管控;企业应根据风险级别,确定落实管控措施责任单位的层级;风险分级管控以确保风险管控措施持续有效为工作目标。(DB/T 2882...

篇四: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源、隐患、风险的异同与关系

 正确理解风险管控与隐患整改双重预防机制 【一】基本理论

 能量意外释放论解释了事故发生的内因,奶酪模型理论说明了事故发生的外 因。

 01 能量意外释放论

 该理论认为,能量或有害物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所在,能量或有害物质失去控制而意外释放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各种能量或有害物质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致害物,如机械能可能导致撞击伤、夹伤等机械伤害,热能可能导致灼烧、中暑等,电能可能会干扰神经,或电击伤亡,等等。

 能量意外释放论说明了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至于能量或有害物质为什么会失去控制而意外释放,奶酪模型理论则给出了科学合理的解释。

 0 0 2 奶酪模型理论

 奶酪模型理论认为,防止能量意外释放的屏障(措施)都不是完美无缺的,而是像“瑞士奶酪”那样,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或漏洞。

 正是由于缺陷或漏洞的存在,导致防控屏障这些屏障(措施)不能够很好发挥作用,如果屏蔽某一能量或有害物质的所有屏障在某一时刻同时失去作用,就会导致该能量或有害物质失控,进而造成事故发生。

 因此,为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既要辨识出诸如能量或有害物质这样的根本致害物,以便设置相应屏障进行防控,同时还要辨识出防控屏障上的缺陷或漏洞并进行修补,以使其发挥应有的防控作用。

 【二】基本概念及其关系

 01 危险源

 危险源是英文 Hazard 一词的汉译,也译作危害因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8001-2011》中,把其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危险源一般分可为两类:

 一类是能量或有害物质所构成的第一类危险源,如,像快速行驶车辆具有的动能、高处重物具有的势能,以及声、光、电能,等等,都属于第一类危险源,它是导致事故的根源、源头,是“罪魁祸首”。

 另一类是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监管缺陷等在内的第二类危险源,也即危险源定义中的不安全的状态、行为。

 它就是防控屏障上那些影响其作用发挥的缺陷或漏洞,正是这些缺陷或漏洞致使约束能量或有害物质的屏障失效,导致能量或有害物质的失控,从而造成事故发生。

 例如,煤气罐中的煤气就是第一类危险源,它的失控可能会导致火灾、爆炸或煤气中毒;煤气的罐体及其附件的缺陷以及使用者的违章操作等则为第二类危险源,因为正是这些问题导致了煤气罐中的煤气失控泄露而引发事故。

 02 隐

 患

 与安全生产有关系的隐患称为“事故隐患”,一般也称为“隐患”。

 《现代劳动关系词典》把“事故隐患”定义为:企业的设备、设施、厂房、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能够造成人身伤害的各种潜在的危险因素。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1994)把 “事故隐患”定义为: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1995 年,劳动部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定义 “事故隐患”为:劳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008 年,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了重新定义: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综上所述,“隐患”一词最初的含义就是隐藏的祸患,而安全生产领域所指的“隐患”,并非是隐藏的祸患,而是指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

 之所以把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称为“隐患”,是因为“隐”字体现了潜藏、隐蔽,“患”即祸患、不好的状况,而无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还是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小概率事件,因此,相对于事故而言,它们都是藏而不露、不易为人们所重视,但如果得不到治理就会导致事故灾难。如上例中,煤气的罐体及其附件的缺陷以及使用者的违章操作等就属于隐患范畴。

 03 危险源与隐患之关系 有学者认为,隐患就是危险源,更多的学者采用了隐患的本意,认为隐患就是隐藏的祸患,也即,隐藏的危险源,因此,在对外交流时,他们就用 Hidden Hazard 或 Hidden Peril 来表示。但国外学者对此并不认可,认为 Hazard 是否需要管控,决定于其风险程度的高低,与隐藏与否没有任何关系。无奈之下,地质大学樊运晓教授在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只得用“隐患”的汉语拼音“YINHUAN”去表示。

 国外的确没有与“隐患”相对应词语,但这绝非意味着他们没有我们所定义的“隐患”存在,他们根据风险管理原理,通过对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估,实现了对需要管控危险源的控制,并最终达到事故防控的目的,由此可见,隐患其实就是危险源的一种形式。

 那么,危险源是否就是隐患?它们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 第一,隐患是“现实型”危险源。

 按照危险源的存在状态,可把危险源分为“现实型危险源(the actual hazard)” 与“潜在型危险源(the potential hazard)” 两种类型。

 如在一项活动、项目开始前,进行危险源辨识时所辨识出的危险源,就属于这种的“潜在型” 危险源。

 如采用螺栓固定的部件,可能会出现螺帽的松动、脱落,这就是辨识出的“潜在型” 危险源。

 通过对辨识出 “潜在型” 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视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针对螺帽的松动、脱落,采取加强对螺栓的检查维护等措施,就能够防止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

 与之相反,在已开始的活动、项目中,进行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时,发现了螺栓的松动或脱落,则属于已经客观存在的“现实型” 危险源,也就是所谓的“隐患”,隐患就是“潜在型” 危险源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结果,是已经客观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当然“现实型” 危险源也可以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管理上的缺陷。

 由于“现实型”危险源是“潜在型” 危险源失控的结果,其较之“潜在型”危险源,距离引发事故就更进一步,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系统内危险源都处于潜在状态,说明事故预防工作得力,该系统应是比较安全的;反之,如果大多数

 “潜在型” 危险源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而转化为“现实型”危险源——隐患,则表明该系统风险程度大为增加,或已濒于将要发生事故的危险阶段。

 当前,国务院安委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要求, “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就体现了这种风险管理的思路。

 第二,隐患是第二类危险源。

 首先,由危险源的定义可知,危险源既包括能量或有害物质之类的第一类危险源,也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监管缺陷等第二类危险源,其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监管缺陷等第二类危险源,恰与隐患定义相吻合,因此,(事故)隐患就是危险源中的第二类危险源,也即,危险源包括隐患,隐患是危险源中的一种类型,表现为防止能量或有害物质失控的屏障上的缺陷或漏洞,它是诱发能量或有害物质失控的外部因素,是事故发生的外因。

 其次,隐患定义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该定义所指危险源的也是第二类危险源,因为第一类是危险源表现为各种能量或有害物质,它们本身不会违反相关规定,而只有对它们的管理不当,如出现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才会违反相关规定,而对它们的管理不当及其造成的问题就是第二类危险源。另外,因为凡是隐患都违反了相关规定或要求,所以,只要是隐患就已经达到了需要管控的标准,毋需再进行风险评估,都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管控-----隐患治理,凡是隐患都需要进行治理、整改,因此,隐患是一种毋需评估即可直接进行管控的危险源。

 由上述分析可知,危险源是个大概念,它是包括隐患在内的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如果危险源按照存在状态分为“潜在型”与“现实型”两种,那么,隐患就是“现实型”的危险源;如果危险源按照两类危险源划分,那么,隐患就属于第二类(行为、状态类)危险源,总之,隐患就是危险源中的一种类型,危险源包括隐患,它完全能够把隐患囊括在内。

 04 风险

 风险就是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安全风险被定义为“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风险强调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其中包括发生与否的不确定、发生时间的不确定和导致结果的不确定,等等。

 无论是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还是所发生事件后果的严重性,都是人们在其发生之前做出的主观预测或判断,具有主观性。因为一旦事件已经发生,成为了现实,就成了确定性的东西,自然就不再是风险了。

 由于安全风险都是指“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组合”,也即,风险为可能性与严重程度之乘积。

 第一类危险源(能量或有害物质量值的大小)决定着后果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决定着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一起决定了风险的大小。如果某一危险源具有的能量或有害物质量值很高(后果严重),同时对其管控也比较宽松(失控可能性高),那么,该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就会很高,反之亦然。

 如前例,如果是小罐煤气或者在人烟稀少的偏僻之处使用(失控泄露的后果有限),同时,如果从罐体及其附件的检查维护到对使用者的培训监管都很规范、到位(发生失控泄露的可能性小),那么,其具有的风险程度就很低。相反,如果是大罐煤气且在繁华闹市区使用(失控泄露的后果严重),同时,如果对其检查维护及使用者培训监管等都形同虚设(发生失控泄露的可能性大),那么,其具有的风险程度就会很高。

 05 危险源(隐患)与风险之关系 如前所述,风险与危险源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危险源是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客观存在,而风险则是人们对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的主观评价,因此,对于危险源而言,关键在于能否发现、找到它,因为只有找到它,才能有的放矢地对其进行防控,所以要发动全员参与危险源的辨识;相反,风险是对事故发生可能性及其后果严重性的主观评价,需要尽可能客观、公正评价其危险程度,以便决定是否防控及如何防控,因此,对于风险的评价并不需要全员参与,而是要求有一定经验、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危险源与风险,一个为客观存在,一个是主观判断,差别之大,一目了然。

 寓言故事“小马过河”就很好地反映了危险源(客观存在)与风险(主观判断)的关系:小马赶路时一条小河拦住了去路,小马能过去吗?老牛说河水很浅没关系,小松鼠却说水很深不能过,能否过河老牛与松鼠从各自角度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评判。

 在该例中,“河水”就是客观存在的“(第一类)危险源”,而“河水对过河者的影响”则是通过主观判断得出的“风险”程度。

 但另一方面,危险源与风险又有着密不可分的相互联系,如,风险是对危险源危险程度的评价,是基于对危险源评价的基础上而建立起来的概念,只要是危险源都具有不同程度的风险。

 实际上,风险与危险源之间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可理解为主体与属性之间的关系,其中,危险源是主体,风险则是附属于危险源这个主体的一种属性。就如同水与水温、水与水深的关系。

 水温或水深都是水的属性,没有水就无所谓水温与水深。同时,如果水温正常或水深很浅,即便是有水存在,也可能不构成常规所言的风险,或者说其风险程度就会很低。

 但需注意的是,即便是水温很高或水深很深,其风险程度也未必一定就很高。因为风险的高低由两个因素所决定: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严重程度。

 第一类危险源自身所具有的能量大小或有害物质含量的高低(如,水温的高低或水深的深浅),决定了事故的后果严重程度,另外,后果严重程度还与第一类危险源所处周边环境等有关。至于发生的可能性,由对该(第一类)危险源的防控屏障情况(第二类危险源)所决定,或者说,决定于外界对其干预(管理)水平。

 如果管理到位,使得能量或有害物质(第一类危险源)几乎没有失控的可能,那么,即使第一类危险源具有的能量再大,其风险程度也未必很高。如,虽然水温很高或水深很深,但由于管理到位,高水温并不会失控而影响到人与物(包括财产、环境),或者人们根本不去那么深的水域,那么其风险就很低。

 相反,即便是第一类危险源具有的能量并不太大,但如果管理不善,失控时有发生,其风险程度也会很高。

 例如,目前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居各类事故之首,而乘坐飞机却十分安全,就反映了这一现象。据统计,乘坐飞机的风险是乘坐机动车风险的1/2200,其实,与机动车行驶相比,飞机飞行具有的能量要高得多,因为它不仅有比机动车高得多的动能(速度高、质量大),还有机动车所没有的更高的势能(在万米高空飞行)。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反差? 原因就在于外界干预的差别,因为正是由于飞机飞行比机动车行驶具有的能量高得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从飞机的设计、制造,到日常的运行、维护,都极其规范、严格,相反,机动车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也正是因为管理的差别,使得飞机飞行发生能量失控(飞机失事)的可能性,要比机动车能量失控(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更低。这就是管理在安全生产中所起到的作用。因此,存在能量或有害物质不可怕,可怕的是监管不到位,只要管理规范、监督到位,不使能量或有害物质失控,就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

 如前所述,由于所有隐患都需要防控,因此,对单一隐患的防控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可直接进行治理,只有当隐患数量众多时,才需要通过风险评估,根据其风险的高低合理分配资源进行治理。另外,隐患(第二类危险源)所具有的风险,需根据其所在的屏障所防控的第一类危险源进行评判。

 【三】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

 01 风险管理

 事实上,风险管理,就是对危险源所具有风险的管理。

 风险意味着不确定性,因此,风险管理也就是对...

篇五: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 • 请熟悉教室的安全通道

 • 请勿在教室内吸烟

 • 上课时间请勿:

 ——

 接、打电话

 ——

 交谈无关事宜

  注意事项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018-6-19 3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是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直属的综合性和社会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主要内容 4

 1 2 3

 概

 述 风险分级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5 一 一 概 概

  述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内容要点  双重预防机制的提出  双重预防机制的目的与目标  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思路  要理解的几个关系

  ※ 风险与隐患

  ※ 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

  ※ 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6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7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013、2014、2015、2016年全国分别发生重特大事故49、42、38、32起,平均每10天左右发生1起重特大事故的频率难以容忍,重特大事故频发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最明显的短板,是冲击群众安全感最突出的问题。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9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 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仓库发生爆炸:173人死亡,千余人受伤,核定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016年1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 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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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务必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大的努力、更有效的举措、更完善的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 加快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 依法严惩安全生产领域失职渎职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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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3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5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32号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办【2017】7号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 安委办【2016】3号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事故⼯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6〕88号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一系列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文件要求。

 主要文件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6 构建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 严防风险演变 、 隐患升级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推进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 意见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 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

 (安委办〔 〔2016 〕11 号)

 17 工作思路:

 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 , 坚持风险预控 、 关口前移 , 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 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 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 、 信息化 、 标准化 , 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 、 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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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 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 》

 (安委办〔 〔2016 〕11 号)

 18 工作目标:

 尽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 , 完善技术工程支撑 、 智能化管控 、 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措施 , 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 、 隐患自查自治 , 形成政府领导有力 、 部门监管有效 、 企业责任落实 、 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 ,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 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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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018-6-19 19  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 , 酿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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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 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 、 内容和频次 , 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 , 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 , 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 、 环节 、 部位的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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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 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 应当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同时 , 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 , 做到责任 、 措施 、 资金 、 时限和预案 “ 五落实 ” , 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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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 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 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 , 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 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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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 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 〉 的通知》 》

 (安委办〔 〔2016 〕3 号)

 20 到 到2018年 年 , 构建形成点 、 线 、 面有机结合 、 无缝对接的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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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018-6-19 21 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 , 建立健全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 “ 双报告 ”制度 , 实行 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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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 。

 制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 , 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 。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 , 对 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 、 停止施工 、 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 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 , 对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 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 , 实行约谈告诫 、公开曝光 , 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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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2 导致事故的根本观念 • 事故不会发生在我头上 • 事故不会发生在这里 • 安全是个负担 , 多此一举 • 安全是安全人员的事 , 与我无关 • 不值得为安全花那么大的工夫 • 没有必要在安全方面花那么多钱

  • 有些事故是不可避免的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在全社会形成有效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思想共识;  推动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  促使企业形成常态化运行的工作机制,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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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4 第一道防火墙 第二道防火墙 管风险管风险 治隐患治隐患 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 、 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 , 坚决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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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 , 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 、 评估风险 、 分级管控风险 , 努力把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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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就不会形成事故隐患 , 隐患一经发现及时治理就不可能酿成事故 , 要通过双重预防的工作机制 , 切实把每一类风险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 把每一个隐患都治理在形成之初 , 把每一起事故都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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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8 能量 屏蔽失效 能量释放 事故损失 人的 失误 环境 因素 物的 故障 第一类 危险源 第二类 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系统中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各种能量 ( 能源或能量载体 )

 或危险物质; 第二类危险源:是导致约束 、 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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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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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安全风险来源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源或各种危险有害因素,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而事故隐患是风险管控失效后形成的缺陷或漏洞,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安全风险具有客观存在性和可认知性,要强调固有风险,采取管控措施降低风险;事故隐患主要来源于风险管控的薄弱环节,要强调过程管理,通过全面排查发现隐患,通过及时治理消除隐患。

 但两者也有关联, 事故隐患来源于安全风险的管控失效或弱化,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就会不出现或少出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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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的工作主体都要求全员参与,工作对象都要涵盖人、机、环、管各个方面,但风险辨识侧重于认知固有风险,

  而隐患排查侧重于各项措施生命周期过程管理。风险辨识要定期开展,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以及组织管理机构发生变化时要开展;而隐患排查则要求全时段、全天候开展,随时发现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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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隐患排查治理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从源头上消除、降低或控制相关风险,进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强化与深入,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找风险管控措施的失效、缺陷或不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同时,分析、验证各类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估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减少或杜绝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共同构建起预防事故发生的双重机制, 构成两道保护屏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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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第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是两个平行的体系,更不是互相割裂的“两张皮”,二者必须实现有机的融合。

 • 第二,定期开展风险辨识,加强变更管理,定期更新安全风险清单、事故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使之符合本单位实际 • 第三,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偏差,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实现持续改进。

 • 第四,要从源头上管控高风险项目的准入,持续完善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常态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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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 双重预防机制的核心也是基于风险管理的思想和要求,但它强调的是方法论,没有设计一套形式化的文件,企业现有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本身就是控制风险、预防事故的有效管理方法,它们就是双重预防机制的一部分。

 • 双重预防机制以问题为导向,抓住了风险管控这个核心;以目标为导向,强化了隐患排查治理。这与国家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工作是一脉相承的,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是另起炉灶、另搞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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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重要概念 危险源 事故隐患 风险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38 • 根源:

 是指具有能量或产生、释放能量的物理实体或有害物质。如运转着的机械、易燃液体、爆炸品、噪声源、粉尘源等。

 • 行为:

 是指决策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作业行为。

 • 状态:

 是指不良的物的状态和环境的状态等。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总局令16号)修改)

 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风险 ① 发生危险事件或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篇六: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手册

 2前言为了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 2 号)有关要求,加快公司双控工作机制创建进度,依据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本作业指导书。该指导书以《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中关于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条款为编制依据,按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方法进行详细说明,并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表格、记录的填写标准进行明确,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对指导手册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31、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有限公司各部门开展双控建设工作。包括划分风险因素单元、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如何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较大及以上风险管控信息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和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等内容。2、编制依据2.1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及代码》GBT138612.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2.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2.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8 版)2.5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182.6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2.7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2.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2.10《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087-20132.11《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 12358-20062.12《有毒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分级》AQ4028-20102.13《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3047-20132.1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2.15 《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 年第一批)》(安监总科技【2015】75 号)2.1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2.1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 号)2.18《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3、术语和定义3.1 双控: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2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3.3 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3.4 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风险,按其引发事故原因要素分为人因风险、物因风险、环境风险和管理风险。3.5 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常见方法有:风险矩阵分析法(LS)、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直接判定等方法等]。3.6 风险管控措施:根据风险评价分级的结果及生产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

 4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的控制方法和手段。通过管控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3.7 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3.8 隐患排查清单: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检查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包括排查的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3.9 风险管控分布图:包括风险管控分布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较大以上风险告知卡。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危险因素名称、部位名称、风险等级、主要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易发生的事故类型、责任人等,并根据安全风险等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色标绘,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知。

 5目 录第一章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章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清单填写标准及要求第三章 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填写标准及要求第四章 事故隐患治理信息台帐填写标准及要求第五章 岗位风险告知卡与风险分布图(样例)

 6第一章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机构及职责一、 、 公司 成立 推进 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小组, , 统一部署各项 工作内容, 监督 工作进度 。二、 职责分工1、总经理职责1.1 对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1.2 定期组织检查公司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1.3 定期组织并参加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2、安全副总职责2.1 定期检查公司涉及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风险层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情况;2.2 定期参加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3、生产副总职责3.1 定期检查公司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盲板抽堵作业等风险层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情况;3.2 定期参加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4、设备总监职责4.1 定期检查公司涉及特种设备运行、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风险层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情况;4.2 定期参加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5、安全部职责5.1 对本制度在公司各生产车间和专业部室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5.2 组织并参与编制公司《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5.3 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5.3 为各生产车间及专业部室的风险辨识、风险分级和管控措施制定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5.4 负责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受组长 总经理副组长 安全副总 生产副总 设备总监组员 安全部长计划运营部长设备管理部长质量管理部长综合部长 企管部长

 7限空间作业等风险层级的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6、设备管理部职责6.1 参与编制《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6.2 为各生产车间对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护及检维修作业方面的风险辨识、风险分级和管控措施制定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6.3 负责特种设备运行、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风险层级的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7、计划运营部职责7.1 参与编制《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7.2 为各生产车间对工艺、技术、储运系统、公用工程方面的风险辨识、风险分级和管控措施制定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7.3 负责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盲板抽堵作业等风险层级的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8、电仪车间职责8.1 参与编制《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8.2 对公司高、低压配电室、控制室、发电机房、生产装置的仪表系统等方面进行风险辨识分级,并制定管控措施。8.3 负责公司电气、仪表系统、临时用电作业、停送电作业等风险层级的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9、环保部职责9.1 参与编制《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9.2 为各生产车间环保装置运行、维护及检测、危险废物临时存储及转移方面的风险辨识、风险分级和管控措施制定等工作提供专业指导;9.3 负责公司厂内环境检测作业、在线设施维保作业和危险废物转移等风险层级的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10、综合部职责10.1 对非生产生活区倒班宿舍、公寓、浴室、食堂和班车进行风险辨识分级并制定管控措施10.2 负责非生产生活区倒班宿舍、公寓、浴室、食堂和班车等风险层级的管控及隐患排查工作。11、生产车间职责11.1 对本部门所属区域工艺、技术、设备、储运系统、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等进行全面风险辨识、风险分级和管控措施的制定;11.2 定期组织本部门全体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12.3 负责本部门所属区域工艺、技术、设备、储运系统、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等风险层级的管控与隐患排查工作。三、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流程

 8第二章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清单填写标准及要求本章重点对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的工作流程进行说明。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 2 号令)和《河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册》的相关规定,最终建立公司的《风险管控信息台账》。一、 建立设备设施清单和作业活动清单1、《设备设施清单》共分为 8 项内容:分别是序号、名称、设备位号、操作温度、操作压力、数量、附属设备、部门、备注。2、《作业活动清单》共分为 4 项内容:分别是序号、作业岗位(工段)、作业活动、步骤。3、 清单样式:附件 1、附件 2划分风险单元按单元制定设备设施清单和作业活动清单开展风险辨识分级制定管控措施编制风险管控信息台账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 面辨 识和 专项 辨识记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帐动 态评估不 断完 善持 续改进

 9附件 1:设备、设施清单序号 设备名称 位号 操作压力 操作温度 数量 附属设备 部门 备注

 10附件 2:作业活动清单序号 作业岗位(工序)

 作业活动 步骤

 114、 填写要求:4.1 设备设施清单4.1.1 表头:填写风险因素单元名称(单元划分可按车间实际情况分类,岗位、工序、独立建构筑物、罐区、库房)。例如:XX 车间 XX 岗位(区域)设备设施清单;XX 车间 XX 工序设备设施清单;XX 车间 XX 库房设备设施清单。4.1.2 名称和位号:填写本单元内设备名称(如本体设备上还有附属电机、搅拌、泵等情况,只填写本体设备名称)。位号与中控对应。4.1.3 操作温度:填写设备在生产正常状态下的运行温度范围。4.1.4 操作压力:填写设备在生产正常状态下的运行压力范围。4.1.5 附属设备:填写组成整体设备的所有附属设备名称。4.1.6 部门:填写设备所属部门或车间名称。4.1.7 备注:填写该设备需要重点强调说明的相关内容。4.2 作业活动清单4.2.1 表头:填写已划分好的辨识单元名称(单元划分可按车间实际情况分类,岗位、工序、独立建构筑物、罐区、库房)。例如:车间岗位(区域)作业活动清单;车间工序作业活动清单;车间库房作业活动清单。4.2.2 作业岗位(工序):填写本单元岗位或工序的名称。4.2.3 作业活动:按作业内容不同分别进行填写(包括日常巡检、异常情况处理、中控参数调节、检维修等作业)。例如:车间工序开车前的准备、系统正常开车、计划性停车、紧急停车等;车间磺化岗位投料操作、投酸操作、取样操作、出料操作等;车间熔化岗位过滤、液体输送等。4.2.4 步骤:填写每项作业活动具体的每一步作业流程。检维修作业步骤包括工艺处理、具体检修步骤、调试验收。二、 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价1、风险辨识依据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 2 号令)和《河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册》的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包括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建构筑物(环境)、仓库与储罐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等类别。1.1 设备设施依据设备设施清单中的功能划分为若干项目(风险点)逐项进行分析和判定。项目(风险点)划分为介质特性、运行压力和温度、设备稳定性、能源隔离、机械防护、防雷接地和设备密封性能等方面内容。风险辨识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 号)和《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相关要求。1.2 作业活动依据作业活动清单中已分解步骤的作业活动项进行风险辨识。风险辨识依据《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分类》GB/T 13861-2009。1.3 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风险辨识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 号)

 121.4 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产经营环境,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相邻的环境、场所和气象条件。风险辨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5016-2014(2018 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 版)。1.5 仓库与储罐区风险辨识判定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1.6 安全管理风险辨识依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 号)。1.7 其他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2、评价方法和管控措施评价方法分为直接判断、风险矩阵分析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使用原则优先对各类项目风险进行直接判定,当有符合项时可根据直判标准定级,不再进行相应的赋分评价。2.1 直接判断法2.1.1 工艺风险分析重大风险:列入国家重点监管的加氢工艺、点解工艺、聚合工艺、合成氨工艺、硝化工艺、过氧化工艺等化工工艺。较大风险:列入国家重点监管的氧化工艺、磺化工艺等化工工艺。2.1.2 设备设施风险分析重大风险:满足下列条件的设备设施操作压力>20MPa 的设备设施;介质中含有三硝基苯、硝化甘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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