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慧慧文档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7篇

时间:2022-08-23 18:01:00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7篇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 -- 1-- 兴唐学校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为认真贯彻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7篇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 -- 1-- 兴唐学校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为认真贯彻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7篇

篇一: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

-

 1 - -

 兴唐学校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降低涉校涉生电信网络诈骗案发率,维护广大学生财产安全;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杜绝学生群体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校园安定稳定。现将我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发挥校园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利用主题班会、微信工作群、微信班级沟通群等形式,广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例,揭露违法犯罪手法、伎俩和危害,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遇到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要及时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做好打击查处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加强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遵法守法意识,深刻认识到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后果,警示学生不得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加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学校在建立家长微信群、QQ 群等信息平台时,要对入群人员严格把关,谨防不法分子入群,进而对其他家长实施电信诈骗。

 四、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

 - -

 2 - -

 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管,健全家校互通互联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沟通,及时制止学生遭受或者参与电信诈骗。

篇二: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

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措施的调研报告

  为落实好“261 号通知”,我联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信发[2016]430 号)文件要求,根据我联社实际,制定了《**市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农信发[2016]246 号),我社个人结算账户清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 目前我社采用远程集中授权管理,个人开户时必须提供手机号码,并向客户手机发送验证码,核对后提交远程授权审核。

 二、加强特约商户监控 (一)建立特约商户按月巡查机制。目前 POS 机具共 20台,明确了特约商户巡查人员,开展巡查工作时需现场完成消费一次,并查阅商户当月交易小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商户有违规行为或其他异常现象的,向商户提出警告并协助其立即改正,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及时终止商户银联卡交易功能并收回 POS 机具。

 (二)开展特约商户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按季对商户收银员进行了现场业务培训,讲解如何预防通过POS 机进行诈骗,通过日常培训培训,积极引导商户守法合规经营,从源头上制止了 POS 交易发生的风险。

 三、系统改造情况 (一)同一客户在同一旗县内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时,只能开立一个 I 类户。(社会保障卡和已销户卡除外)

 (二)新增“转账额度签约”交易,银行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网银、手机银行、ATM 机、第三方支付等渠道类转账业务)时,使用该交易进行签约,约定存款人通过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转账额度、笔数及年累计转账额度。非柜面业务均采用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手机银行通过软认证、V 盾、蓝牙 key ,网银通过 UKEY。

 (三)新增“次日到账撤销”交易, 用于对次日到账的转账业务进行撤销功能。银行为存款人办理转账交易(目前只适用于核心系统借贷转账交易)时,如果选择“次日到账”,存款人可在办理业务的当日申请撤销交易,柜员在此交易进行撤销操作。

 (四)借贷转账交易,增加交易类型(包括:实时到账和次日到账,次日到账只对转账金额进行圈存)选项,客户可选择“实时到账”和“次日到账”两种转账方式进行转账。

 其中“次日到账”的转账业务,客户可在当日申请撤销。

 次日到账的转账业务,如果次日收款人账户已销或其他情况不能入账时,客户须到柜面申请撤销,柜员在核实后通过“次日到账撤销”交易进行撤销,转账金额即可解除圈存。

 (五)查询客户账户信息交易,查询结果新增账户类别(I/II/III 类户)显示项。

 (六)通过 ATM 转账时,本人同行(同一客户、同一旗县联社)转账可实时到账,除此之外,均实现 24 小时到账功能,24 小时内可通过客服(96688)进行撤销交易。

 (七)对特约商户提供的一直是 T+1 资金结算服务。

 四、账户清理情况 我联社专项行动中 I 类账户的归并和清理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重点对象:我社职工(包括在岗、内养、下岗、退休)。主要是为发现账户清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社及时反馈。

 第二步:重点对象:我社职工亲属。在职工存量账户清理完的基础上,动员亲属清理账户。

 第三步:重点对象:我社客户。在清理完职工及其亲属存量账户的基础上,统一口径动员客户归并和清理 I 类账户。

 通过按步骤重点清理,截至目前,我联社共清理个人结算账户 12827 户。

 五、加强宣传

 (一)联社组织集中培训共计 138 人,对客户关于 2016号文件热点问题统一口径,向客户解答并进行宣传。宣传覆盖范围为:全辖 23 个营业网点,其中 15 个城内网点、8 个乡镇网点。

 (二)我联社通过张贴公告、微信宣传、LED 屏标语、营业网点大堂经理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专题宣传,并对系统的升级提前告知客户,尽量减少对客户的影响,并要求社内负责人密切关注社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严防各类风险,起到了一定的宣传效果。

 (三)宣传内容包括:1、账户分类,仔细解读了 I、II、III 类账户的定义、使用及其额度,有多个 I 类户怎么处理等问题,给出了较为可行的账户设置建议。2、重点强调了ATM 转账、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的区别,非柜面转账额度的规定,行内柜面转账(核心业务系统)次日到账时间的规定。3、特别强调了通过 ATM 办理除本人同行账户转账交易 24 小时可撤销的新规,24 小时内可通过客服(96688)进行撤销交易。4、提醒市民朋友要注意核实交易的真实性,遇到电信诈骗要及时止付、及时撤销,防范诈骗的发生。

 2018 年 9 月 26 日

篇三: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

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以及全国、省、市加强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扩大我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成果,着力防范遏制我区户籍人员外流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经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在全区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署要求,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痛下决心、势在必治,采取最严厉举措,按照“拔钉子、脱帽子、打外流”的工作思路,扎实细致做好我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坚决打好打赢“诚信 XX、平安 XX”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攻坚打击治理,实现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实现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群众损失金额明显下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破案数、查处违法犯罪人员数明显上升的“两降两升”工作目标;二是全区辖区内诈骗窝点和人员犯罪活动“清零”,涉案 10 万元以上重特大案件不发生,XX 籍在境内和外流出境犯罪人员数量同比大幅下降;三是涉诈人员被抓获 XX 籍人数大幅下降,出境人员犯罪被抓获数为零。

 三、组织建设

  为切实加强我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 XX 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各村(社)全力做好打击治理各项工作。由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各驻村领导、派出所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各村(社)、通信、金融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牵头单位与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综治办,由区党委副书记同志任主任,XX 派出所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在原有“扫黑办”人员配备基础上,再抽调 2-3 名派出所民警入驻实体办公,共同做好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1.负责跟踪日常工作动态,做好统筹规划,组织部署、协调联络、上传下达等工作;2.及时发现、协调解决打击治理难点和行业漏洞;3.督促指导区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各村(社)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并推动落实取得成效;4.督促、指导各行业部门立足单位职能和资源优势,拿出贯彻落实措施,健全完善打击治理长效机制;5.收集梳理区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各村(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请协调解决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

  (二)督导考评组:由区党政办、综治办牵头,区纪委、组工办、

 区文明办、区效能办、XX 派出所等部门参加,负责对区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各村(社)进行督促推动和考核评比。

  工作职责:1.将打击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评、文明单位、和谐村居等考评内容范畴,严格落实考评机制;2.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对区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各村(社)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职责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推动落实,并视情采取措施推动倒逼责任落实;3.对区辖区内通信运营商、银行机构等行业部门未落实“实人实名制”等行业监管责任的,及时督促整改推动落实,并视情采取措施推动倒逼责任落实。

  (三)攻坚打击组:由 XX 派出所牵头,各村(社)参加。

  工作职责:

 1.持续加强本地诈骗窝点以及为诈骗团伙取款、洗钱、提供银行卡等灰色产业链清剿打击力度;2.加强窝点线索落点快查机制,提升落点核查效能,建立常态清查与突击清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持续组织开展集中清查、巡山统一行动,全力铲除本地诈骗犯罪窝点。3.对我区群众被骗案件全面开展分析研判,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迅速掀起新一轮打击高潮。

  (四)摸排管控组:由 XX 派出所、区综治办牵头,司法所、各村(社)结合情况做好涉诈人员摸排管控工作。

  工作职责:1.对国务院联席办督导组下发的涉诈人员名单履行摸排管控责任,严格落实摸排管控措施,做到排查“一个不漏”,管控“一抓到底”;2.加强日常自主摸排和法治宣传教育,最大限度防止我区人员外流出境作案,有效遏制我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输出问题;

 3.对所有 XX 籍涉诈前科、高危人员全部采取限制出境,从源头严管严控;4.对重点涉诈前科人员采取一定行政惩罚手段,形成强力震慑作用。

  (五)综合治理组:由企业办牵头,各银行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等单位结合职能情况做好工作。

  工作职责:1.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运营商企业主体责任、社会责任,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全面规范行业运营秩序;2.加强技术反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与支撑,坚决遏制外省异常号码流入我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健全完善异常资金交易防控机制,加强对金融行业安全监管,规范银行卡开卡,严格对公账户审核办理,及时堵塞安全漏洞。

  四、工作措施

  (一)综合运用组织、纪律、经济、法律等手段

  制定《XX 区集中攻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X 区打击和整治新型网络电信诈骗村级组织和驻村干部考核追责办法》《XX 区党员干部及家属参与新型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追责办法》及《XX 区党员、村民代表不参与新型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承诺书》,同时让每位党员、村民代表签订不参与电信诈骗承诺书,做到“六个自觉”。

  (二)常态化开展统一清查行动

  在前期组织集中清查统一行动的基础经验上,建立常态化清查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清查行动,主要是进行上山巡查、入户清查,从中

 发现相关诈骗线索、诈骗窝点,并及时予以摧毁。

  (三)加强高危人员的管控措施

  要因地制宜对诈骗高危人员进行摸排,定期开展入户访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摸清去向、摸清关系、摸清行为,务必做到在家的要逐人见面敲打、逐户建档,外出的要通过电话联系、调查走访等渠道,摸清每个人具体从事的职业、去向等基本情况,并对其住所相关基础信息(宽带、WIFI 设备等)进行采集,建立辖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危人员基础台账,切实将诈骗高危人员纳入管控。

  (四)深入细致开展摸排走访

  各村(社)、XX 派出所要协同作战,共同扎实做好摸排走访工作,通过见面核查、调查走访、入户访查等多种方式集中人员信息摸排和建档工作。具体工作是:

  ①摸清确切底数。我区成立专门摸排管控专班,各村(社)要对辖区内相关涉诈前科人员进行走访了解,及时发现、掌握可疑人员信息,将流向省内外甚至境外的前科人员、高危嫌疑人员摸排出来。对走访摸排的前科人员、高危嫌疑人员,要逐人填写《南安市涉诈前科人员及高危嫌疑人员管控信息登记表》建立“一人一档”台账,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由公安机关将相关人员录入全国反诈工作平台人员管控系统,实现异常人员的有效掌控。

  ②明确摸排对象。工作中要重点摸排 3 类人员:第一类是外流至广西、云南边境及东南亚八国(菲律宾、缅甸、柬埔寨、老挝、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人员,特别是有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

 记录人员;近年有申办护照且多次前往上述重点国家;滞留上述重点国家 60 日以上或出境至今未归人员要重点管控。第二类是外流至外省(地)市以打工、做生意等名义,但经了解后无正当职业,交往反常、行为反常、经济反常,常年在外,行动诡秘,只有节假日才回来的人员。第三类是在我市境内可能从事设立窝点诈骗、“取款”、为诈骗提供银行卡、手机卡等人员。

  ③“分级分色”管控。实行四级评估管控措施,对各类前科人员、有重大外流犯罪嫌疑的人员要列为“红色”重大嫌疑进行重点管控;对涉诈人员近亲属等人员要列为“黄色”较大嫌疑进行关注管控;对自称在外务工、做生意等,但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实,经调查了解后仍存在疑问等人员要列为“灰色”一般嫌疑进行跟踪管控;对调查核实后未存在外流犯罪的,列为“白色”无嫌疑名单。各村(社)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列管人员做好日常管控工作。“红色”人员由区、村(社)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专班领导、专人列管;“黄色”人员由区、村(社)明确工作专班列管;“灰色”人员由所在村(社)负责日常走访,随时掌握列管人员相关情况。区司法所要开展前科人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遵法守法意识。

  ④时间节点要求:农历正月十五前对会上下发的前科人员名单走访建档列管工作要完成 60%以上;2 月底前完成 80%以上,第一季度要完成 100%。

  (五)强化情报研判、实时打击

 全面搜集情报信息,整合现案、在逃人员、耳目举报、协外案件等线索,及时、快速组织进行打击,力争抓获一批犯罪人员,严厉震慑犯罪输出问题。

  (六)部门联动、精准打击

  各部门齐心协力、综合施策、迅速响应。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合理均衡安排,结合各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辖区山场、林场、闲置养殖场等进行排查;在重点村落主要路口和上山路口安装视频监控;通讯三大运营商、金融部门等要确实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派出所要提高侦查技术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七)强化法制宣传、警示教育

  区司法所要组织社区矫正、刑满释放等人员进行不定期、常态化的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力争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要实行进村入户宣传、媒体报道和“今日 XX”微信及各村微信公众号相结合,全方位宣传电信诈骗犯罪伎俩,加强反诈骗知识教育,形成宣传声势。结合普法宣传,推动防范诈骗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以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进行德法教育,警示人民守住诚信做人、敬畏法律“高压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法制教育宣传,开展专题教育。在重要道路旁、重点村的显眼位置设立固定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载体,报道专项打击行动的信息、动态,弘扬正气,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配合打击

 整治工作,主动揭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

  (八)严惩电信诈骗犯罪,实行“五同步”惩治措施

  即同步停止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补助补贴以及相关申请、审批(旧房翻建、土地审批等);同步停止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贴;同步追查所有诈骗赃款去向,坚决依法拆除涉诈犯罪人员违章建筑;同步将犯罪嫌疑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同步将直系亲属入党、参军、公务员等列入限制黑名单。

  (九)引导转型合法经商,积极发展新农村

  要切实抓好前科高危人员教育转化工作,逐人落实帮扶措施,努力让更多的前科高危人员走上正轨、回归社会,推动形成全社会“崇尚诚信、以骗为耻”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整治措施,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攻坚克难,掀起行动新高潮,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好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各行业部门落实好主管责任,建立健全绩效奖惩机制,坚持“一案双查”,“严格倒查”制度。

  (三)严肃纪律,确保成效。

 扎实开展各项整治措施,同时做好台账整理更新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一切行动听从指挥,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专项行动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信心和决心,坚决打掉电信诈骗犯罪这个毒瘤。

篇四: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

XX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工作的汇报 永州市办事处:

 为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有关工作,我行根据《XX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转发关于对商业银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通知》(XXX[2016]52 号),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行下辖 XXX 个营业网点,至 2016 年 3 月末共发行各类银行卡 XXXX 张,其中,发行福祥借记卡 XXXX 张,福祥便民卡 XXXX 张,福祥福农卡 XXXX 张,福祥借记 IC 卡 XXXX 张,社保 IC 卡 XXXX 张,福祥医疗卡 XXXX 张,福祥惠民卡 XXXX张。

 二、自查情况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蔓延势头,我行根据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及上级行相关工作要求,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提高全行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认识,增强配合打击治理电

 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按照银监会、省联社、市办和公安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我行制定了《XXXX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工作方案》,成立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落实责任”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自查工作小组,抽调查科技信息部、财务会计部、稽核审计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积极开展自查。我行组织检查人员开展银行卡安全管理专项排查,严格核查开卡数量及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的落地情况,并进一步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强化行业自律,提升内控水平。一是各网点、各部门对照银监发(2015]48 号文件,逐项进行自我检查。对在自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当即解决的,要汇总上报,进行说明或列出整改计划,进行限期整改。二是总行自查工作小组对辖内网点进行了抽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上级行社。通过自查和检查,我行共发行借记卡数量 XXXX 张(不含社保 IC 卡),其中同一客户开立 4 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数量 XXXX 户,拥有 4 张以上借记卡客户的银行卡数量 XXXX 张;同一代理人代理开立 3 张以上借记卡的代理人 XXXX 人,同一代理人代理开立 3 张以上借记卡的数量 XXXX 张;对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正式提供的文件显示客户(持卡人、申请人、

 代理人等)曾参与出租、出借、出售本人或他人借记卡帐户经及相关验证工具的,同一法人行社对该客户开立的借记卡帐户超过 2 个(含)的客户数量为 0 户。留存的开卡身份信息不合规户数共XXXX户,其中姓名与身份证号不匹配的XXXX户,证件号码不存在的 XXXX 户。

 三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期间,我行综合利用柜台、ATM终端、LED 门楣、张贴海报、设置咨询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揭露不法分子犯罪手法和伎俩,特别提醒客户办理业务中,主动提示核查本人名下全部账户信息,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切实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四、存在的问题 1、“对同一客户在同一法人行社开立的借记卡数量进行统计和归集”的问题,基层网点难于实现。目前的核心业务综合系统,基层网点只能查询客户在本网点的开户情况,不能查询客户在法人行内其它网点的开户情况。

 2、对已办理超过 4 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未主动与开卡客户联系,现正在开展核查核实工作。

 3、“对于开通网银业务、手机银行业务的,是否核对客户身份证信息并预留了客户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的问题,目前我行暂无技术手段支持客户的手机号码是否为本人实名登记。

 4、“对于个人客户主动申请要求对其名下非本人意愿办理的本地或异地银行卡进行处置的,营业网点在核实后,是

 否与客户签订协议,并中止了该银行卡的使用”的问题,现在还没有统一的“协议”文本。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涉案账户的协同查询、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好账户实名制的规定和银行卡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

 三是对新开办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的客户,必须要求预留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

 四是大力开展内部员工培训工作,落实“三问一告知”安全警示工作制度。

 五是开展宣传,增强防范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对员工和客户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正确认识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员工和客户的安全防范意识。

 六是严格检查,严肃问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XXXX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篇五: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

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方案暨“全民反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根据**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 202*年 1 月起至 202*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宣传工作暨“全民反诈”宣传防范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多维度防范宣传,有效提升防骗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提高公众防骗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全县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发案量和损失金额下降,群众对诈骗基本防范知识的知晓率上升到 80%以上,财务人员防骗知晓率上升到 100%的目标。

 二、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将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列为重点宣传事项,统筹协调媒体宣传、新闻发布和公益广告投放工作,督促媒体和各有关单位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工作。

 县委政法委:负责统筹抓总,协调督办反电信网络诈骗各项宣传工作。将反诈宣传工作组织、落实情况纳入平安考核和基层治理全科网格管理,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通报约谈。

 县委网信办:组织各互联网企业、团体和个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内部规定,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平台资源,对

 网民进行全方位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利用该资源与县打击治理办、县反诈中心共同冠名投入防骗宣传广告,披露各类诈骗行为。

 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全警反诈”和“专业反诈”专项宣防工作,及时总结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防范建议,提供防范教育内容和素材,积极推动宣传防范工作。

 县财政局(国资办):做好行动资金保障,加大对全县市财务从业人员的反诈宣传,力争做到财务人员人人知诈骗、能防骗。

 县教育局:加强对学生、教师群体的防骗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带动家长群体的防骗教育。

 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日常服务对象的防骗宣传。结合 315 活动,在农贸市场、大型广场等人流量聚集处,通过“面对面”宣讲、发放防诈骗宣传手册、户外 LED 屏宣传等方式。

 县卫健局:指导全县医疗部门开展防骗宣传工作,将防骗知识宣传纳入平安医院建设宣传内容,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考核。

 文广新旅体(融媒体中心):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广泛深入进行新闻宣传、防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骗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结合实际拍摄系列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黄金时段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

 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在全县团员、妇女、职工群体内,开展从上至下的反诈宣传,宣讲防诈拒骗知识,特别是在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劳模的评选中向防骗宣传战线倾斜,鼓励各条战线上的防骗先进工作者。

 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参考宣传“垃圾分类”做法,积极协调乡镇(街道)通过户外广告设施发布防骗公益宣传广告。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配合在城市户外广告、公交、出租车上投放防骗宣传片和公益广告。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将反电信网络诈骗公益广告推进到影院、大型演唱会,将反诈宣传活动融入到各项文体旅游活动之中,扩大防骗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县经信局、人行支行、银保监办事处、在文各大银行:协调督办各电信网络运营企业、银行要利用点多面广的优势在各营业网点、柜员机开展媒体播放、传单派发等多种形式的防范宣传、警示提醒和巡查劝阻工作;利用客服电话、短信、微信等,对市民进行全覆盖式宣传;各电信网络运营企业、商业银行在行动期间要针对各自客户发送防骗宣传短信。

 其他联席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日常服务对象的防骗宣传,对县反诈办下发的宣传预警信息要及时利用自有的宣传渠道开展宣传。

 各乡镇:组织本辖区各街道、乡镇等单位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发挥各自优势,扎实开展防骗宣传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将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列入民生宣传事项,制

 作各类宣传短片,建立公益广告专栏。

 1.县委宣传部协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在城市户外广告、公交上投放防骗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在全县所有的公交站台、车站、人流密集区十字路口、标志性建筑、繁华商业大街、公园广场、公交车、出租车、商业网点等户外或室内的公益广告栏(含 LED 屏)粘贴防骗宣传海报或播放视频;每个站台至少一张,粘贴时间每月不少于 1 周;每个 LED 屏每天至少滚动播放 20 次视频或海报。

 2.县公安局及时研究总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宣传防范建议;统一制定宣传材料、设计选材海报、口号下发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融媒体中心拍摄系列宣传片和公益广告,推动宣传防范工作。

 3.县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拍摄系列防骗宣传片和公益广告,每月至少制作 1 条视频宣传片(3-5 分钟)、1 条视频公益广告(不少于 1 分钟)和 1 段语音公益广告(不少于 15秒),利用所有频道的早、中、晚黄金时段高频次播出(各频道播放不少于 5 次/天)。各频道要设立 1 个以上防骗宣传专题节目或环节;在播放电视节目过程中,要在屏幕最下方播放防诈骗滚动字幕提示语,每天不少于 5 次(条)。各报纸要设立 1 个防骗宣传专栏,每周至少 3 个版,每周至少刊登 1 条防骗宣传公益广告。

 4.各电信网络运营企业、银行要在各营业网点、柜员机以媒体播放、传单派发等多形式开展防骗的宣传警示工作,要针对各自客户每月发送不少于 1 次防骗宣传短信。

 5.各成员单位(含下属各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要积极推送防骗系列宣传片、公益广告、相关报道、防范提示等,每周不少于 3 条。

 (二)将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纳入基层治理全科网格管理。充分发挥网格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最末端单元的“一张网”作用,将防骗防范工作纳入全科网格管理。组织发动网格群防群治力量,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点对点式的宣传防范工作,全面推进“入户宣传”工作,引导村(居)民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广大群众防骗能力和意识,提高我市群众防骗知晓率。

 (三)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主办,全年至少开展不少于 1 次的主题宣传月活动,并在全县范围内召开一次被骗资金原路返还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影响我市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毒瘤”,造成人民群众巨额财产损失。诈骗犯罪特点明显,必须要受害者配合才能实施完成,通过各地各部门通力协作,及时阻止、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防骗技能在实践中取得理想效果。因此,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将防骗宣传作为当前意向重要的群众工作来抓,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二)细化方案,层层落实。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职责任务,迅速拟定具体落实推进方案,明确主责部门、责任领导和联络员,相关人员名单请于 3 月 5 日

 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及时沟通,做好报送。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防骗宣传防范的工作亮点和成效,请及时报送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 30 日前县反诈办要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各单位每月 25 日前需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

篇六: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

AOLIFEIDAO

 [年] 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全民反诈宣传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生晓梦

 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全民反诈宣传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给社会带来巨大的隐患。为进一步强化全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宣传,推进防范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全民反诈”工作网络,增强全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意识,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虚拟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 结合实际写 XXXX”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引领,按照“防范为主、部门联动、广泛宣传、务求实效”的原则,全面动员,深入基层,用足用好群众喜闻乐见的反诈宣传手段,把反诈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增强人民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

 少群众损失。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庄甄苏李任组长,公安局长庄甄苏谢任第一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庄甄苏唯、县公安局副局长庄甄苏泉任副组长,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庄甄苏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各自的宣传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目标 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地宣传工作:

 (一)群众知晓:宣传工作全面覆盖本县居民、村民。

 (二)发案、损失下降:电信诈骗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0%,资金损失同比下降。

 (三)创建“无诈社区”:积极开展创建“无诈社区”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评选。

 四、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

 用,协调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反诈宣传工作措施,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布情况通报;同时,抓好县领导小组督导暗访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行动快、见成效、有回音。

 2、各乡镇:迅速组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群众代表召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动员大会,将宣传工作贯穿到街道、村(组);结合“无诈社区”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宣传教育,组织辖区综治网格员每季度至少开展1 次“六进”(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广泛发放、张贴宣传资料;通过横幅、墙标、岩标等方式设置标语;组织发动辖区主干道两旁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商业网点等,利用微信公众号、门头 LED 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反诈公益广告,确保全覆盖;每半年针对单位职工特别是财会等高危人员,及时精准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做到常教育、常警示、“弦”绷紧。

 3、县委宣传部:要在市级主流网站、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大型户外宣传广告牌等开设反诈宣传板块或专栏,植入反诈公益广告、反诈微电影、反诈公益宣传片、反诈 MP3等内容。

 4、县委网信办:要统筹协调全县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

 体单位全部参与到此次宣传活动中来,形成主流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互联网企业全覆盖。

 5、县总工会:要在全县各级工会组织中广泛开展以“全民反诈”为主题的讲座或签名等宣传活动,把网上刷单、网上贷款、冒充客服、冒充熟人、网上征婚交友等易发多发网络电信诈骗的防范宣传资料,发给各级工会组织的每个成员阅知、签名,并将回执交给所在工会留存备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6、县教科体局:要牵头抓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的反诈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两次反诈宣传活动,并留存影像等资料备查,确保教职员工接受反诈宣传教育全覆盖、网络电信诈骗“零发案”。要组织全县初中(含)以上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设施,每天定时播放反诈 MP3,确保在校学生接受反诈宣传教育全覆盖、网络电信诈骗“零发案”。要督导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在校学生把电信网络诈骗预警捎给家长阅知,并在回执联签名由学生带回学校集中存档备查,确保每名学生家长接受反诈宣传教育全覆盖。

 7、县公安局:全面搜集、整理新型电诈案件的鲜活素材提供相关成员单位;建立涉电诈高危人员库,研究电诈发案规律,做到精准预测、预警推送;结合“无诈社区”创建活动,在居民区、医院、学校、企业、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

 域,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警务公开栏、社区治安预报栏,广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伎俩和防范措施;充分发挥治安管理的资源和优势,积极联系协调辖区内广场、商场、交通主干道的主管部门,通过户外 LED 大屏,持续滚动播放防范电信诈骗的标语、知识或宣传片,增强宣传效果。

 8、县民政局:要把反诈宣传纳入服务窗口,向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的人员发放反诈宣传资料;要组织全县所有的福彩投注站,利用 LED 常态化地播放反诈公益广告。

 9、县财政局:要及时提供、定期更新全县会计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为定向精准推送反诈短信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将反诈应知应会内容纳入会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不经过培训和考试的原则上不得通过年检。

 10、县人社局:要及时提供、定期更新全县社保用户特别是当年接收人事档案的应届高校毕生业的相关信息,为定向精准推送反诈宣传短信提供数据支撑;要把反诈宣传纳入服务窗口,向办理社保手续的每名群众同步发放反诈宣传资料。

 11、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和督促交通运管部门、公交运输企业,利用出租车、公交车的车载 LED 以及公交站点的宣传栏,滚动播放和张贴反诈公益广告,利用公交车载电视滚动播

 放反诈公益宣传片。

 12、县文广新旅局:要组织和督促全县的营业性影院,在每场影片正式放映前至少播放一次反诈微电影,确保所有影院全覆盖、所有影室无遗漏、每场播放不间断;要争取上级支持,在全县所有广电闭路电视用户的开机页面植入反诈公益广告,确保全覆盖、常态化。

 13、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及时提供、定期更新全县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企业法人的相关信息,为定向精准推送反诈短信提供数据支撑;要把反诈宣传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同步发放反诈宣传资料,在大厅 LED 屏滚动播放反诈公益广告。

 14、银行金融机构:全县所有银行金融机构要利用门头LED 屏常态化地播放反诈公益广告,利用候办大厅的电视滚动播放反诈公益宣传片,利用存取款一体机滚动播放反诈语音提示;要督促所有银行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柜台大额转帐汇款反诈提醒、可疑账户情况报告等制度,及时阻断被骗赃款转移通道;建立奖励机制,对及时发现异常转账、取款、汇款行为,及时劝阻受害人并报警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

 15、通信运营商: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要在各自网络电视用户的开机页面植入反诈公益广告,利用自营网点

 的 LED 常态化播放反诈公益广告,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定期地向本地手机用户发送反诈预警短信,每次发送的覆盖面不低于系统用户总量的 90%。

 其他成员单位要在各自行业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实现本行业系统反诈宣传全覆盖。

 五、考评机制 (一)创建“无诈社区”。重点考核各乡镇对本辖区常驻人员(含租住)的宣传情况以及宣传质量,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考核,主要考核三项数据指标:一是宣传措施是否到位。考评组随机暗访抽查各小区、商场情况,并下发暗访情况通报。二是宣传效果是否良好。考评组抽取全县涉诈案件,以社区为单位,发案数与去年同比下降 10%以上的,评为达标社区。同时抽取全国涉电诈嫌疑人信息,以社区为单位,涉电诈人数与去年同比下降 30%以上的,评为治理先进社区。对于不落实宣传措施,宣传防范效果差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通报,并报县级综治部门,建议取消年度综治评先评优资格。

 (二)通报约谈。县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成员单位的反诈宣传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反诈宣传工作不力或本行业领域案件持续高发的,领导小组视情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月要对各乡镇的网络电信诈骗发案数、经济损失数、

 万人发案数等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三项指标连续两个月处于最高位的,由县领导小组约谈其乡镇主要领导和派出所长。

 (三)责任倒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依托公安机关的 110 接处警系统和电信网络诈骗侦办平台,在对各地的电信网络诈骗刑事警情进行网上巡查的同时,随机抽查回访报警当事人接受反诈宣传教育的具体情况,对确未接受反诈宣传教育的,将倒查责任,约谈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并通报批评。

 (四)绩效考评。把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反诈宣传的督导检查情况纳入日常考评,并作为评选年度反诈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同时,把网络电信诈骗刑事发案数、经济损失数、万人发案数作为衡量和检验反诈宣传成效的主要指标,纳入年终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的综治考评结果应用。

篇七:银行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工作报告

老师制作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李 A 谢老师制作 [ 选取日期]

 [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在此处键入文档的摘要。摘要通常是对文档内容的简短总结。]

 打击治理 电信网络诈骗 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宣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引导群众识别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方法,需采取的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把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普法重要内容,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和打击整治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我单位工作职责,制定 2021 年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宣传方案: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增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责任感 各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迫切期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

 理、落实责任,整合各方面资源,统筹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打击治理、源头监管、宣传防范等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发展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协助,全力配合,确保做好涉案账户查控工作 各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根据《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案账户的及时查询、紧急止付、快速冻结等查控工作。同时,各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银监会和公安部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建设应用,切实提高涉案资金查控的合法性、及时性、准确性。

 三、认真核实,限制开卡数量,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充分利用身份证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认真审核办理人身份证件,坚决杜绝违规代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问题。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 4 张;如该客户之前已持有同一商业银行全国范围内 4 张(含)以上借记卡的,商业银行不得为其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除外。同一代

 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张。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超出上述开卡数量限制的,由商业银行核实后酌情办理。对已办理 4 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与开卡客户进行联系,开展核查工作,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当中止服务。

 对于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正式提供的文件显示客户(持卡人、申请人、代理人等)曾参与出租、出借、出售本人或他人借记卡账户以及相关各类验证工具的,同一商业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对该客户(持卡人、申请人、代理人)等开立的借记卡账户数量不得超过 2 个。如该客户(持卡人、申请人、代理人等)之前已持有同一商业银行全国范围内 2 个(含)以上借记卡账户的,商业银行不得为其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账户。限制时间自收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正式文件之日起至少 5 年。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军人保障卡、已销户的借记卡账户除外。

 对于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正常使用,在启用前应只支持存款转入等贷方交易,不支持取款、转出、消费、理财投资等借方交易。对于存款人因病残、出国等特殊原因无法由本人办理启用业务的,银行核实情况后应开设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其中,16 岁以下中国公民由监护人代理开立的借记卡,不受上述限制。

 对于新开银行卡客户,原则上应预留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确无手机号码的,可以不予预留。对于新开办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业务的客户,应当要求预留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若客户预留非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一经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停用该银行卡,待客户更新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再恢复使用。16 岁以下中国公民由监护人代理开立的银行账户,可留存监护人或存款人本人经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

 对于个人客户主动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其名下非本人意愿办理的本地和异地银行卡进行处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核实后,应中止银行卡服务。

 四、强化内控,完善流程,提升银行卡安全管理水平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梳理完善业务流程,提升内控水平,切实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不断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落实社会责任。同时,应尽快建立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账户黑名单制度,依法限制涉嫌电信网络诈骗银行卡的境内、境外使用功能。

 五、密切联系,协调配合,形成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各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恐案件资金查控工作的通知》(公刑〔2015〕846 号)要求,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的资金查控联系人机制。在专项行动和资金查

 控工作中,各方确定的联系人应切实负起责任,直接对接、直接联络、快速反应,共同做好涉案资金的查询、冻结工作。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各银监局应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重点协调和部署,做好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努力形成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六、大力宣传,打防结合,着力提升广大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 各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工作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综合运用柜台、ATM 等终端。积极借助手机短信、互联网等载体,通过悬挂警示标语、张贴防范提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经常性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揭露不法分子犯罪手法和伎俩,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特别是在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要主动提示核查本人名下全部银行账户信息,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七、落实责任,严肃查处,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在协助查控工作中通风报信、拖延推诿、协助隐匿转移财产的,以及涉及违规办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对责任机构和责任人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银监会法规部联系。银监会将适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推荐访问:银行业 工作报告 违法犯罪 宣传 电信

本文链接:https://www.huigou6.com/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2541.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24 慧慧文档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晋ICP备17005529号-1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