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接待规章制度9篇(精选文档)
接待规章制度第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接待规章制度9篇,供大家参考。
接待规章制度 第1篇
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
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
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
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
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
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4、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使用规定执行。
6、接待工作程序规范:
(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
送茶到手、认真接谈;
准确记录、耐心解答;
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去接;
姿态端正、礼貌在先;
通话和气、规范用语;
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接待规章制度 第2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移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保证正常信访渠道畅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上访人员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移民局的正常工作,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无礼纠缠,威胁辱骂和殴打信访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访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所反映的问题,并详细记录登记,接待群众来访应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第四条:群众来信和上级转办的信件,信访工作人员登记后,呈局领导阅示,按照局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第五条:省办(或上级机关)交办的信件由局长或主管局长签批后,传至信访科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调查报告。信访科依据调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上报省办(或上级机关)。
第六条:市信访局交办的信件,由信访科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签批后科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调查报告,信访科依据调查报告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送市信访局。
第七条:市局自立案件由信访科根据案情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局长签批后转交有关科室(或县级移民机构)办理,形成调查(复查)报告。信访科依据调查(复查)报告制作《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书》,经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后,答复上访(复查)人。
第八条:群众上访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认真整理登记,呈局领导阅示后,按照局领导批示进行办理。
第九条:实行局领导轮流坐班接待、预约接待和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
第十条:每周一上午,由局副处级以上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移民群众,地点在局信访接待大厅,局长信访接待日,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上午。
第十一条:局长接待日由局长,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信访科长和信访工作人员参加,信访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信访事项,依照本制度第五条的规定办理。局长接待日,局长可以委托副局长主持,涉及其他业务科室的,业务科长参加接待。
第十二条:信访接待大厅接待的上访事项,应当面给上访群众答复,当面答复不了的,应在30日内向群众答复,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接待规章制度 第3篇
一、来人接待
1、来人时,要按照一起身、二让坐、三倒水、四询问、五解答或办理、六送客“六个环节”的顺序操作,态度热情,语气平和。
2、需引见领导的,经报告后予以引见。未能与领导取得联系的,于当日内报告领导。
二、接打电话
1、办公室及值班科室要坚守岗位,确保办公室电话畅通。
2、接打电话时,要使用文明用语,语调高低适中,态度谦虚,语言清晰,简单明快。要将来话单位、来话人、来话时间、内容记清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及个人。凡会议通知,要记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会期、参加人员及要求,及时告知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处理。
三、来人招待
1、招待标准本着厉行节约、严禁浪费、杜绝不正之风的原则,对来客确需招待的,从严掌握,严格按市里规定的招待标准办理。
2、招待安排:单位来人时,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要求安排,并将餐后明细送主要领导审阅,严禁假公济私、损公肥。凡违反规定,私自安排的自行负责。
3、确因工作原因耽误就餐,经主要领导批准,安排加班餐,标准按每人8元执行。
接待规章制度 第4篇
办公室是公务接待工作的主要负责科室,负责对内、对外的政务接待工作。接待工作必须厉行节约并遵循树立好形象、宣传好名山、服务好领导、管理上水平、延伸出效益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安排、规范标准、优质服务,确保接待工作有序、领导放心、客人满意。
(一)信息预报。根据来宾的身份拟定接待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二)拟定预案。
第1步,信息:包括来宾人数、性别、身份、使命、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到达的时间等。
第2步,行程:掌握迎送和陪同的领导、迎送地点、安排领导及跟随人员的乘车,掌握参观考察点,衔接相关人员负责汇报工作和新闻报道。
第3步,食宿:根据来宾的身份、性别、人数等,按相应的接待标准预定房间和安排好就餐时间、地点。
第4步,陪餐:按领导的安排确定陪餐人员。
第5步,汇报:根据来宾的使命,确定准备汇报材料的责任人和汇报人。根据安排,按股室对口的原则通知参会人员。
第6步,向主要领导报告接待预案,同意后实施接待。
接待任务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原始单据签字,每次接待任务发生费用、人数、天数、地点、陪餐领导、标准均登记在册,每月报局领导审阅。
接待规章制度 第5篇
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
三、对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只做解释工作,不予受理。
四、信访接待时,清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键人物,认真回答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提供与上访问题有关的材料。
五、上访人应遵守 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
接待规章制度 第6篇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接待管理制度:
一、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及时审批、分月结帐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来宾应是来我方履行公务的人员(或组织)。由办公室组织接待,按规定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报局领导审批后实施。主要有以下范围: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
2、本区(县)级政府及区有关部门来局办理公务的;
3、外地有关部门来局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4、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5、会议接待按有关会议制度执行。
三、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接待,尽量控制陪同人员。并按以下程序操作:
1、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由局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
2、局领导安排的接待,通知办公室承办;
科室对口接待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不突破标准的,办公室直接安排,特殊情况确需突破标准的,办公室应报分管财务局长同意安排。
3、办公室建立接待登记,未按程序办理的用餐接待,未经领导批准,更换地点、超标准的接待其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4、接待工作实行凭公务卡接待,定点安排。由局长统筹、办公室组织、业务科室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接待工作。
四、接待地点、标准及管理
适当安排接待人员,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超过接待标准的,一律由接待人员负责。
(一)安排工作餐,标准控制在每桌300元以内。
(二)兄弟县(市、区)参观考察,联系工作的,标准控制在每桌600元内。
(三)上级机关(省及省以上)和外省、外地区来指导、联系工作的,标准控制在每桌1200元以内(包括一切费用)。
五、接待费用结帐
接待费实行一月一结,由接待点开出收据发票,经财务会计审核票据后,再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呈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然后报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接待纪律
1、各科室在接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和公务接待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凡一切与接待无关的宴请和费用,一律由来宾自行结清。
2、对兄弟县(市、区)或县以上的单位,我局一般只宴请一次,必要时可增加工作餐;
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来局联系工作的,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
3、对基层来我局办事的人员,原则上在局食堂安排就餐,确因人数较多,局食堂无法安排的情况下,经局领导批准,可由业务科室安排工作餐。
4、本局工作人员下乡工作应尽量回食堂就餐,确因特殊情况需安排工作餐的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同意,标准控制在每人30元以内。
接待规章制度 第7篇
一、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服务意识,尽职尽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二、文明接待来访人,具体做到“四心”、“五不”和“五个一”。即:接待热心、倾听细心、回答耐心、处理用心;
不简单粗暴、不态度生硬、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推诿敷衍;
靠前一步、问候一声、帮办一事、送上一程、道别一声。
三、信访一般接待工作程序:
1、登记: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记录,必要时可让上访人提供书面材料。登记内容包括来访时间、访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政治面貌、住址或工作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
2、答复:
(1)来访者的意见、要求符合政策、法规,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
当场解决不了的,在三日内给予答复。
(2)来访者反映的意见、要求,按政策衡量不合理的,向其宣传政策,解释清楚。
3、办理:
(1)由便民服务中心直接答复办理;
(2)根据来访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四、凡上访人员反映重大紧急问题、集体上访的来信来访,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并向领导汇报。
五、对集体上访,要本着宜顺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粗不宜细的“四宜”原则迅速处理并责成问题发生地限期解决。
六、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为群众的控告、检举保守秘密。
七、实行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接待规章制度 第8篇
为了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促使学校工作积极正常的开展,特制订校长接待日制度。
1、每周的周四为校长接待日,地点安排在学校校长室。
2、每次来访由校长或有关人员负责接待,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记录。
3、校长接待日接待对象为:学校教师、职工家属、学生、学生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的社会各界人士。
4、接待要热情,耐心听取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宣传国家制定的方针和政策,解释学校的各项工作。对提出的问题,当时能解释的立即解决;
当时不能解决的必须记录在案,尽快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解决;
对确实不能解决或有困难的问题,必须做好解释工作;
对提出的有利于学校发展和促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校长会研究后立即实行。
5、每次接待日后,工作人员必须将记录整理归类,并附处理意见入校长室档案。
6、学校设立热线电话:xxxx。
7、每学期结束时,必须对本学期校长接待日工作作出总结,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宣读。
接待规章制度 第9篇
一、群众来信
1、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拆封时要注意检查信封封面、邮票是否完整,拆封后要将信封、信件装订,并注明收信时间。
2、认真阅读信件,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3、对重要的信件要立即报送办党组书记、主任阅批,对一般的群众来信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有关分管领导。
4、对群众来信在领导阅批后,要及时复信,复信要做到认真、热情,向群众讲明道理、宣传政策,告诉群众处理结果或引导群众逐级反映问题。
5、对已办结的信件要立卷归档,统一保管。
二、群众来访
1、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认真阅读来访者携带的有关材料,通过交谈详细了解和记录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员做出的答复。
3、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来访人员与有关领导或负责人见面;
有关领导或负责人不在单位的,应确定接待时间。
4、接待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尽可能减少群众往返的次数。对同一问题多次上访者,要做好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宣传相关的"方针、政策,引导上访者走依法处理问题的渠道。
5、对少数聚众闹事扰乱机关办公秩序的上访者,要即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对疑似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上访者要通知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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