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慧慧文档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溆浦县教育局35号“一岗双责”规定

时间:2022-09-11 13:35:05 来源:网友投稿
导读:溆浦县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管理规定溆教发[014]35号为了贯彻《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湘办发[013]5号)、《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湘政办发[01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溆浦县教育局35号“一岗双责”规定,供大家参考。

溆浦县教育局35号“一岗双责”规定

 

 溆浦县教育系统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管理规定 溆教发[2014]35 号

 为了贯彻《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湘办发[2013]5 号)、《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湘政办发[2013]4 号)及市、县安全生产“两个规定”等文件精神,促使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形成层级职责分明、管理网络健全、各方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参照国家教育部 2013年 3 月发布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结合全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 健全 领导 机构

 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昌礼 副组长:向明建 刘克兴 肖守立 成 员 :

 熊 开 长

 汤 易 兴

 张 玲 憬

 舒 培 晓

  武文德

 周治德

 梁文忠

  张

 林

  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守立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湖洋、向延金、夏洪源、奉雄飞为成员,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指导协调、督查评估等工作。

  二、 明确 岗位 职责

 教育局全面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局机关股室、督学责任办公室、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

 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强化岗位及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1. 局领导职责

 局长:是本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局分管安全领导:协助局长抓好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负责对局安全办日常工作的指导,协调学校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其它局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同时要负责联系点督学责任办公室辖区、联系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督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工作。

 2 2 . 局各 股室职责

 安全办:负责对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县、局对安全工作指示精神、会议要求,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防火、防盗、防伤害、车辆管理等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及全县安全事故处置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督导室:负责将安全工作纳入中小学校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及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通报等工作。

 普教股:负责督促落实中小学校师生各类安全知识教育、教育教学活动等安全管理工作。

 人事股:负责教师继续培训及日常工作的安全管理,抓好局档案室的档案保管、防火防盗等工作。

 计财股:负责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财务管理安全、学校

 安全工作的经费保障,负责学校校舍、消防、商店、饮用水、高压锅炉、学生活动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

 资助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管理等工作,杜绝因工作不力或不当而可能引发的不稳定或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基建办:负责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设施使用、危房改造、基建施工等安全管理工作。

 成教股:负责民办教育机构以及成考、自考、打击非法办学等安全管理工作。

  学前办:负责督促落实学前教育机构的基础设施、教学活动、校车和学生用车、饮食、饮用水、消防、幼儿伤害、打击非法办园等安全管理工作

  营养办:负责督促落实中小学校学生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工作。

 电教站:负责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电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仪器站:负责督促落实中小学校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保管和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

 信息网络室:负责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勤管站:负责督促落实中小学校勤工俭学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学校解决因财产损失、师生伤害事故等保险索赔工作。

 招生办:负责高考的组考、试卷保密、考生信息等安全管

 理工作。

 教研室:负责本室组织的各级各类师生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审计股:负责督促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审计过程中牵涉到的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工作。

 综治办:负责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工作。

 法制股: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发生安全事故的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教育工会:负责督促落实中小学校工会开展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监察室: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3 3. . 督学责任办公室 主任职责

 督学办公室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办公室其它成员在从事分管业务管理时应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职责,要及时了解辖区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督促、协调解决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 4 . 校( 园 )长职责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是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根据省、市、县、局“一岗双责”安全工作规定,参照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分解到岗位,责任到个人,形成单位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人人管安全的机制,坚决杜绝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具体、

 责任不到人的现象存在。

  三、 严格责任追究

 全局上下要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职责,全系统努力形成单位主要领导抓全局、分管安全领导抓综合监督、分管业务领导抓具体监督、业务人员抓具体落实“四抓”的安全工作机制,真正做到 安全管理意识实现“零盲区”,安全管理分工实现“零空档”,安全隐患实现“零藏区”,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追责实现 “零容忍”。今后, 凡因责任心不强、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监管不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据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溆浦县教育局 二 O 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推荐访问:溆浦县教育局35号“一岗双责”规定 溆浦县 教育局 一岗双责

本文链接:https://www.huigou6.com/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1076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24 慧慧文档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晋ICP备17005529号-1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Top